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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发[2010]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自治区成立尤其是200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以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121件、宣布失效39件规范性文件。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