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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当个体工商户宋某和李某把补税罚款8000元、6000元全部入库之时,十二台乡的干部群众对国税干部坚指称赞,夸他们“真行!能从电表箱里查出税款,了不起”。事情是这样的,今年七月,朝阳县国税局直属税务所接到辖区十二台乡南大营子村的群众举报:反映该村从事棉籽榨油、塑料制品的两个个体户宋某和李某有偷税问题。直属所当即派人分成两个检查小组,前往该乡查处此案。几名同志来到该村,找到业户,对其1997年1—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稽查,发现两业户的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已纳税款与举报人所言有较大出入。于是向其宣传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