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辑同志:rn2016年1月,我入职A市某县农业银行任金融业务一部经理,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我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省内其他商业银行工作,如我违反,应向银行支付10万元违约金.2018年11月我离职后,农行按约定每月向我支付补偿金.不久前,我入职同省的B市工商银行,结果很快被农行发现.农行除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外,还要求我从工行离职.请问,农行的各项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