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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前教育以公益性为根本性质。然而当前我国在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入园难问题凸显,学前教育的公平性未能充分实现;入园贵现象普遍,学前教育的公共性未能充分实现;市场化倾向严重,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未能充分实现因此,政府应明确责任,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充分实现,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公益;政府责任
1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分析
教育的公益性,即教育的公共利益性,是指“教育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只能由人们共同占有和享用。从利益上看,这种利益具有公共性、社会性、整体性;利益主体是公众、社会、国家、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而不限于社会成员的某一个体。”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八条所规定的“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凡依法举办的教育,包括基础教育有机组成部分的学前教育,都应符合公共社会利益。
1.1学前教育属于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准公共产品
教育所提供的服务由人们共同占有和享用,利益主体是社会、国家和公众,不限于社会成员的某一个体,教育整体而言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产品。学前教育的属性应为准公共产品,其与公共产品同样具有受众的普遍性和受益的公共性特点,同样具有公益性质。
1.2学前教育以教育公平为价值追求
教育的公平性表现为教育起点的公平性、教育过程的公平性与教育结果的公平性,其中最核心的是教育起点的公平性。学前教育是基础性教育,多种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接纳不同水平、不同个性的儿童,使最广泛的儿童受益,惠及最可能多的接受对象,追求教育的公平。
1.3学前教育具有非营利性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并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它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它不应是营利性的。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基础阶段同样应具有非营利。学前教育以培养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儿童为根本目,传递价值观念和人文关怀;儿童具有自己独特的认识方式和成长特点;儿童是权利的主体,与成人彼此平等,教育应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权,尊重他们的发展特点规律,尊重他们的能力和个性。
2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实现存在的问题
学前教育以公益性为根本性质,然而分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状学前教育以公益性为根本性质,然而分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状况发现,学前教育尚充分实现公益性,表现为未能充分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与非营利性。
2.1入园难问题凸显,学前教育的公平性未能充分实现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战略目标,这是力图使最广泛的儿童受益,充分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平性。然而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幼儿入园率为50.9%,且近年来学前教中的入园难的问题阻碍了学前教育的普及进程。
2.2入园贵现象普遍,学前教育的公共性未能充分实现
随着入园难问题的凸显,入园贵现象应运而生,且有普遍泛化的倾向。入园贵现象有三种表现:其一,随着公办园比例的急剧减少,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家长抢占优质资源,抬升了公办园的入园费用。其二,经济状况良好而又无法进入公办园的家庭选择高价民办幼儿园。其三,经济状况不好而又无法进入公办园的家庭选择低价民办幼儿园,甚至是黑幼儿园,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儿童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3市场化倾向严重,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未能充分实现
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和投入失衡的问题使绝大部分幼儿园不得不面向市,市场的竞争机制和经营方式迫使一些幼儿园按市场方式运普遍以营利为主要目,家长成为学前教育的最大买单者,儿童成为市场供给与家长需求博弈中的最大犧牲,学前教育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保证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措施
3.1政府首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新建一批面向大众、特别是优先招收社会中低收入家庭幼儿。
3.2建设普惠性、城市平价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及其直接指导和辐射的村园或班,以惠及广大农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其中,留守幼儿更应该成为被优先考虑的对象。第二类是城市平价幼儿园,包括运用公共财政举办的普惠性教办园、企事业单位园、工厂园街道园和新建普通住宅区的配套幼儿园,以及社区幼儿班、幼儿活动中心等,主要服务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包括外来务工家庭的幼儿。
3.3坚持制度创新
探索新形势下利用社会力量发展幼儿教育的政策、途径、方式方法,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举办幼儿园的积极性。在积极发展普惠性公办园的问题上,仅仅依靠预算内财政投入是有一定困难的参考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的策略是现实可行的。
3.4幼儿园要坚持普惠性原则
主要服务部门员工子女,同时帮助政府解决贫困家庭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国家应视企业的这种出资为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行为,从而给予表彰和税收优惠。只要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其投资幼教、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就可能被再次调动起来。我国目前情况下仍然有少数企业在坚持举办幼儿园,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已经可以说明问题。
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及理念,但是应面向时代和实际,深化对教育公益性的研究和认识,探索教育公益性实践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从而科学而有效地运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公众、社会和国家对教育的公共需求。
参考文献
[1]劳凯生.面临挑战的教育公益性[J].教育研究,2003(2):1-7.
[2]刑永富.教育公益性原则略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2):50-54.
关键词:学前教育;公益;政府责任
1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分析
教育的公益性,即教育的公共利益性,是指“教育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只能由人们共同占有和享用。从利益上看,这种利益具有公共性、社会性、整体性;利益主体是公众、社会、国家、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而不限于社会成员的某一个体。”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八条所规定的“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凡依法举办的教育,包括基础教育有机组成部分的学前教育,都应符合公共社会利益。
1.1学前教育属于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准公共产品
教育所提供的服务由人们共同占有和享用,利益主体是社会、国家和公众,不限于社会成员的某一个体,教育整体而言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产品。学前教育的属性应为准公共产品,其与公共产品同样具有受众的普遍性和受益的公共性特点,同样具有公益性质。
1.2学前教育以教育公平为价值追求
教育的公平性表现为教育起点的公平性、教育过程的公平性与教育结果的公平性,其中最核心的是教育起点的公平性。学前教育是基础性教育,多种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接纳不同水平、不同个性的儿童,使最广泛的儿童受益,惠及最可能多的接受对象,追求教育的公平。
1.3学前教育具有非营利性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并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它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它不应是营利性的。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基础阶段同样应具有非营利。学前教育以培养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儿童为根本目,传递价值观念和人文关怀;儿童具有自己独特的认识方式和成长特点;儿童是权利的主体,与成人彼此平等,教育应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权,尊重他们的发展特点规律,尊重他们的能力和个性。
2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实现存在的问题
学前教育以公益性为根本性质,然而分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状学前教育以公益性为根本性质,然而分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实现状况发现,学前教育尚充分实现公益性,表现为未能充分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与非营利性。
2.1入园难问题凸显,学前教育的公平性未能充分实现
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战略目标,这是力图使最广泛的儿童受益,充分实现学前教育的公平性。然而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幼儿入园率为50.9%,且近年来学前教中的入园难的问题阻碍了学前教育的普及进程。
2.2入园贵现象普遍,学前教育的公共性未能充分实现
随着入园难问题的凸显,入园贵现象应运而生,且有普遍泛化的倾向。入园贵现象有三种表现:其一,随着公办园比例的急剧减少,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家长抢占优质资源,抬升了公办园的入园费用。其二,经济状况良好而又无法进入公办园的家庭选择高价民办幼儿园。其三,经济状况不好而又无法进入公办园的家庭选择低价民办幼儿园,甚至是黑幼儿园,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儿童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3市场化倾向严重,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未能充分实现
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和投入失衡的问题使绝大部分幼儿园不得不面向市,市场的竞争机制和经营方式迫使一些幼儿园按市场方式运普遍以营利为主要目,家长成为学前教育的最大买单者,儿童成为市场供给与家长需求博弈中的最大犧牲,学前教育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保证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措施
3.1政府首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新建一批面向大众、特别是优先招收社会中低收入家庭幼儿。
3.2建设普惠性、城市平价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及其直接指导和辐射的村园或班,以惠及广大农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其中,留守幼儿更应该成为被优先考虑的对象。第二类是城市平价幼儿园,包括运用公共财政举办的普惠性教办园、企事业单位园、工厂园街道园和新建普通住宅区的配套幼儿园,以及社区幼儿班、幼儿活动中心等,主要服务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包括外来务工家庭的幼儿。
3.3坚持制度创新
探索新形势下利用社会力量发展幼儿教育的政策、途径、方式方法,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举办幼儿园的积极性。在积极发展普惠性公办园的问题上,仅仅依靠预算内财政投入是有一定困难的参考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的策略是现实可行的。
3.4幼儿园要坚持普惠性原则
主要服务部门员工子女,同时帮助政府解决贫困家庭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国家应视企业的这种出资为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行为,从而给予表彰和税收优惠。只要政府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其投资幼教、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就可能被再次调动起来。我国目前情况下仍然有少数企业在坚持举办幼儿园,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已经可以说明问题。
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及理念,但是应面向时代和实际,深化对教育公益性的研究和认识,探索教育公益性实践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从而科学而有效地运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公众、社会和国家对教育的公共需求。
参考文献
[1]劳凯生.面临挑战的教育公益性[J].教育研究,2003(2):1-7.
[2]刑永富.教育公益性原则略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2):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