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其作为市场经济的正版“丛林法则”,背负着维护我国经济理性发展的重担。本文则根据反垄断法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五条对行使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定,从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核心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入手,分析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必然性,提出在执法机构、诉讼主体资格、司法审查等方面的立法建议,以完善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