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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发布活动,对多次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者,将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销售、查办取缔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