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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在立法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出较为完备的气响侵入之禁止的规则。其中,立法为气响侵入受害方提供了排除妨害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学理的解释和法院的论述则明确了与公法上管制标准相区别的一般人之容忍的核心判断标准,并力图在不同利益间作出衡平。考察并借鉴台湾地区气响侵入之禁止相关立法与实践,对我国大陆地区相应制度的完善将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