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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其创作物是否可以纳入《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范畴业已引发了诸多的讨论与研究,其结果也存在着很多分歧。在这些分歧的背后反映的是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传统著作权法造成的挑战以及相关法律需要做出的改变。文章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相关概念以及特征入手,通过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定性分析,探究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畴的可行性,以期著作权法、版权政策作出与技术背景、哲学基础等相契合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