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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音视频的制作、持有和传播等一系列行为对恐怖犯罪意念的激发、增强等都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地助力。从行为的直接思想源头、诱因来遏制暴力恐怖活动是行之有效的预防之策。从保护基本人权立场出发,我们在清除这种“信息恶瘤”的同时,不能毫无区分的一刀切,而应确立合法非法及危害轻与重的能够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权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