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提 要:武丁卜辞中的“祖庚”当指商王南庚,“它示”当即“二示”。通常情况下,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确实是分指不同的人物,但是我们不能把这样的原则绝对化,还要充分考虑到卜辞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并联系诸多卜辞,做详细的对比研究才行。
关键词:卜辞;祖庚;它示;方法论
武丁卜辞1中存在“祖庚”称谓,如:
卜侑于祖庚。
宾一类(合集2034)
丑卜祖庚。
宾一类(合集2035)
丁酉祖庚。
宾一类(合集2034)
贞: 侑于祖庚。
宾一类(英藏67)
贞:祖庚弗其受[有又]。
宾一类(柏根17)
辛亥[卜],□贞:侑于祖庚。
典宾类(合集2035)
祖庚弗其克。
典宾类(合集2038)
不惟祖庚。
典宾类(合集补编177)
惟祖庚。
宾间类(合集2039)
□未卜 祖庚。
宾间类(合集2043)
学界对于武丁卜辞中的这个“祖庚”称谓的理解多有分歧,大致有四家之说:
其一,南庚说:明义士(James Mellon Menzis)
先生主此说。他在考释上举柏根17时指出,其中的祖庚非祖甲之兄祖庚,殆为南庚。2
其二,祖辛之兄说:陈梦家先生主此说。他认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和南庚是两个人,乙3476片(后缀入丙编43,见后文)是一整龟甲,在其腹甲上,依次正反对贞南庚、羌甲、祖庚,则祖庚不但不是南庚,而且还是前于羌甲的,可能是祖辛之兄。3
其三,南庚兄弟说:张秉权先生主此说。他指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若以辈分而论,正当于南庚。但丙编43(=乙编3476 3718 3720,见后文)中已有南庚之称,似乎不应再称南庚了。或者这个祖庚是南庚的兄弟辈。4
其四,大庚说:白玉峥先生主此说。白先生以为从丙编43上看,祖庚不仅前于羌甲,且必前于学戊、咸戊二臣所当之世次,学戊为第五世先臣,咸戊为第六世先臣。按殷世系,此前名庚者,除第四世的大庚以外,别无以庚为名者。是此祖庚乃武丁称其远祖大庚矣。 1
可见,武丁时期祖庚的亲属身份问题仍然是卜辞研究中的一个疑点。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以上专家除明义士外,实际上都是以丙编43为讨论基础的。我们就先从丙编43入手来考察。
贞:惟祖庚。 一 二
贞:不惟祖庚。 一 二告 二
贞:惟学戊。 一 二
贞:不惟学戊。 一 二
贞:惟羌甲。 一 二
贞:不惟羌甲。
贞:惟咸戊。 一 二
贞:不惟咸戊。 一 二
侑于父甲。 一
侑。
贞:惟南庚。 一 二 三 四
贞:不惟南庚。一 二 三 四
贞:多子逐。 一 二
贞:不其。 一 二 三
贞:其雨。一 二
宾一类(丙编43=合集1822)
陈梦家先生从本版卜辞的顺序上认为,祖庚当前于羌甲,白玉峥先生更是认为祖庚不仅在羌甲之前,更是在学戊、咸戊之前。笔者以为,卜辞的排列顺序是非常复杂的,以本版卜辞为例,《合集释文》、《摹释总集》、陈梦家、白玉峥、张秉权等均有不同的读法,且同版卜辞中不同条卜辞的顺序不一定就代表了祖先的前后顺序,这种情况在卜辞中比比皆是(可见后文举例),仅据卜辞的顺序来考察祖庚的称谓是有问题的。学界专家或以为卜辞所见商王的称谓习惯,祖乙之前的商王通常都不以祖某称之,虽然事实上,他们也是时王的祖辈。2如按此说,把祖庚看成是大庚也是不符合卜辞商王称谓习惯的。
陈梦家、张秉权、白玉峥三位先生均认为,此版卜辞既有南庚,又有祖庚,两者当不是同一人。笔者以为,通常情况下,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确实是分指不同的人物(笔者暂称为“同版异称”),但我们不能把这样的原则绝对化,卜辞的情况是复杂的,卜辞中还存在一些这样的情况,即同版卜辞中的同一人物可以用不同的称谓来指称(笔者暂称为“同人同版异称”)。如卜辞中有商王丁的称谓作“□”:
王占曰:吉。其惟庚娩,见□(丁)。
贞:父乙卯媚。 一 二 三 四
贞:父乙弗卯媚。 一 二 三 四
典宾类(合集811反)
见,读作献,古文字习见。3本版卜辞第(1)大意是王占卜认为应该是在庚这一天分娩,并向□(丁)进行献致。“见□(丁)”一语卜辞并不难见,如:
王占曰:惟今夕癸见□(丁)。
典宾类(合集667反)
卜辞大意是王占卜说要在今晚献祀于□(丁)。
合集811后两辞的大意是卜问父乙会不会给媚带来灾害。父乙即小乙,说明此版卜辞的王只能是商王武丁,其中的□(丁)应该是商王祖丁。而该版卜辞的反面还记:
贞:惟祖丁若。
贞:不惟祖丁若。
典宾类(合集811反)
卜辞的焦点在祖丁上,大意在卜问是不是祖丁会顺善。此版中,□(丁)与祖丁并见,但所指却是同一人,其意义正在于说明商王亲属称谓同见一版者,可以有异称。
再如,卜辞中有一“下乙”称谓,胡厚宣先生指出下乙即中丁之子祖乙,陈梦家、张秉权、岛邦男、金祥恒等诸位先生亦多有补说。4而于省吾先生则以为下乙当指小乙,《甲骨文字诂林》正用于老之说。5而卜辞丙编197有记:
贞:我用孚。 二
丁未卜,贞:酒升伐十,十。二
乙卯卜,贞:来乙亥酒下乙,十伐又五,卯
十。二旬又一日乙亥,不酒,雨。五月。
勿羊,惟乙亥酒下乙,十伐又五,卯十。四。 二
来甲申侑于大甲。 二 二告
翌丁酉侑于祖丁。 二
翌辛丑侑祖辛。 二 二告
翌乙巳侑祖乙。 二
翌辛酉侑祖,用。 二
祖。 二
御父乙。 二
父乙惟伐,求。 二
父乙不惟伐,求。 二
今日夕用,正。 二
阳甲害王。 二
父庚害王。 二
父庚弗害王。 二
父辛害王。 二
父辛弗害王。 二
典宾类(丙编197=合集903)
在此版卜辞中若以下乙指祖乙,则有下乙、祖乙同见一版为一人而有异称者。若以下乙指小乙,则又有下乙、父乙(即小乙)同见一版为一人而有异称者。再如:
贞:卅伐下乙。
卅下乙。
贞:来乙亥酒祖乙,十伐又五,卯。
于父庚。
乙卯,侑父乙。
宾一类(合集892)
此版卜辞中出现的情况与丙编197一样,类似的现象还有一些,兹不赘举。可见卜辞中商王亲属称谓同见于一版者,可以有异称。专家以丙编43既有南庚,又有祖庚,两者当不是同一人,这是把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可以分指不同的人物的原则绝对化了。且丙编197中下乙所在的卜辞顺序很灵活,亦可见同版中卜辞之排序与先王之世次先后并非严格的对应关系。
想要真切了解武丁卜辞中的祖庚称谓,恐怕还不能局限在对丙编43的探讨上,还需要联系更多的卜辞来考察才行。武丁卜辞中还有一些关于祖庚的卜辞是很值得重视的,而这恰恰是此前研究关注不够的,如:
父庚一豕。 一
庚祖惠牛。 一
宾间类(合集12980)
父庚指盘庚。庚祖是祖庚之倒文。笔者以为父庚、祖庚相连,可能是前后相承的两位祖先,祖庚当是指武丁祖辈南庚。类似的卜辞还有:
贞:惟祖庚害。 二
贞:惟父庚害王。二
典宾类(合集2037)
这一版同样是父庚、祖庚前后紧密相承,祖庚亦当是南庚。如果把上述两版中祖庚、父庚紧密相承的情况看成是偶然,那么武丁卜辞还有记:
侑于祖庚。
今日来,惟父乙。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今日来,不惟父乙。 一 二 二告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宾一类(合集7427)
此版卜辞中,同样是祖庚、父乙同见,父乙为小乙,祖庚当是南庚,因此,祖庚与父庚、父乙相连不能看成是偶然,应该视为上下两代商王。另有一版卜辞记:
贞:侑于祖辛。
于祖庚牢。
典宾类(合集1776)
此版卜辞祖庚、祖辛同见,这与武丁卜辞中常见的祖辛、南庚同见的情况相似:
侑于南庚。
侑于南庚。
侑于祖辛。
典宾类(合集1777)
可见,合1776中的祖辛即商王祖辛,祖庚当是南庚。祖辛、南庚也是前后两代商王。张秉权先生曾指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若以辈分而论,正当于南庚。这是很正确的,惜其囿于丙43,且把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可以分指不同的人物的原则绝对化了,故而没能坚持其祖庚为南庚的看法。明义士的推测是合理的,惜其仅据柏17残辞立说,故而学者多不取。
综上所考,笔者以为,丙43中的祖庚和南庚当属同人同版异称,与笔者所举合811反中的丁与祖丁,丙197中的下乙与祖乙或父乙的情况是一样的。再据武丁卜辞的祖庚称谓常和父庚(盘庚),父乙(小乙),祖辛等紧密相承的情况上看,其当为前后两代商王,祖庚当为南庚。
了解卜辞中“同人同版异称”的现象对我们探讨甲骨研究中的诸多问题有重要意义。如卜辞研究中有一著名的“它示”,学界存在争议。或以为蚕神,张政烺先生力辨其非,释为“它示”,现已成定论。1但“它示”到底何指,学者有不同意见。张政烺先生以为“它示”即“二示”,指旁系先王。并举卜辞如下:
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
宾一类(合集14354)
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
宾一类(合集14822)
张先生指出,以上两辞内容相同,仅一字之异,而这一字之异却是功不可没。它正好把问题串联起来,说明二示即是它示。元示与二示并称,犹大示和它示并称,前者指直系先王,后者指旁系先王。此后裘锡圭先生把张先生所引两版卜辞缀合了起来:
己卯卜。
辛巳卜元示十三月。
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
贞:岁日酒,十三月。
壬午。
贞:岁酒,十三月。
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 一
宾一类(合集14354 14822 14824)
但裘先生未就缀合卜辞作进一步的评论。2而此后许多学者则据此缀合以为,二示、它示并见一版,二者所指显然不同。3笔者以为这样的看法实际上是把“同版异称”的原则绝对化了,不足以推翻张政烺先生的结论。实际上,仔细体会,目前张先生所举证据还是最为可信的。“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与“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当属同事,相同的辞例的对比可以说明“它示”与“二示”在裘先生所缀合的卜辞中属“同人同版异称”,其所指祖先当是一致的。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同人同版异称”现象仍然只是卜辞中的一种较为特殊现象,相对少见,对这一现象的考察必须联系诸多卜辞,作详细的对比研究才行。如张政烺先生对“它示”的研究如果没有其它相同辞例作比较,我们是无法认为同版的“它示”即“二示”的。通常情况下,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确实是分指不同的人物,即“同版异称”是常态,只是我们不能把这样的原则绝对化,还要充分考虑到卜辞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卜辞的情况较为复杂,不仅存在“同人同版异称”的现象,甚至有可能存在“同人同辞异称”的情况。如《花东》480记有“□(丁)”与“王”同辞的情况,如果“□(丁)”确是学界许多专家所认为的“武丁”,那么“□(丁)”与“王”就是同一个人,即商王武丁,这就出现了“同人同辞异称”的现象。这种情况就更为少见了,有待进一步的考察。
[作者黄国辉(1981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博士后,北京,100875]
[收稿日期:2011年10月1日]
(责任编辑:谢乃和)
1 由于文内若干“典宾类”卜辞属残文,时代不好确定,但典宾类卜辞的时代大体在武丁与祖庚之际,故此处的“武丁卜辞”概念稍广,因行文方便而暂时沿用旧称。
2 [加]明义士编著:《柏根氏旧藏甲骨文字》,济南: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1935年。
3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31页。
4 张秉权:《殷墟文字丙编考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7年,第77页。
1 白玉峥:《说祖庚》,《中国文字》,新6期,1982年。
2 专家甚至认为,卜辞自祖乙之后于先王始称祖,见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9—50页。此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
3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609页。
4分别见胡厚宣:《卜辞下乙说》,载《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82页;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14页;张秉权:《殷墟文字丙编(上辑)》,第39片考释,第68页;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1页;金祥恒(遗作):《甲骨卜辞中殷先王上乙下乙考》,载《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一辑,北京:线装书局,2009年。
5分别见于省吾:《释上乙下乙》,载《殷契骈枝三编》,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61页;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第3533页。
1 张政烺:《释它示——论卜辞中没有蚕神》,载《古文字研究》,第1辑。后文所引先生观点,如未作说明,皆出此文。
2 裘锡圭:《甲骨缀合拾遗》,载《古文字研究》第18辑。
3 蔡哲茂:《殷卜辞“伊尹示”考——兼论它示》,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8本第4分册;贾洪波:《殷墟卜辞集合神主“示”之丛识》,《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
关键词:卜辞;祖庚;它示;方法论
武丁卜辞1中存在“祖庚”称谓,如:
卜侑于祖庚。
宾一类(合集2034)
丑卜祖庚。
宾一类(合集2035)
丁酉祖庚。
宾一类(合集2034)
贞: 侑于祖庚。
宾一类(英藏67)
贞:祖庚弗其受[有又]。
宾一类(柏根17)
辛亥[卜],□贞:侑于祖庚。
典宾类(合集2035)
祖庚弗其克。
典宾类(合集2038)
不惟祖庚。
典宾类(合集补编177)
惟祖庚。
宾间类(合集2039)
□未卜 祖庚。
宾间类(合集2043)
学界对于武丁卜辞中的这个“祖庚”称谓的理解多有分歧,大致有四家之说:
其一,南庚说:明义士(James Mellon Menzis)
先生主此说。他在考释上举柏根17时指出,其中的祖庚非祖甲之兄祖庚,殆为南庚。2
其二,祖辛之兄说:陈梦家先生主此说。他认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和南庚是两个人,乙3476片(后缀入丙编43,见后文)是一整龟甲,在其腹甲上,依次正反对贞南庚、羌甲、祖庚,则祖庚不但不是南庚,而且还是前于羌甲的,可能是祖辛之兄。3
其三,南庚兄弟说:张秉权先生主此说。他指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若以辈分而论,正当于南庚。但丙编43(=乙编3476 3718 3720,见后文)中已有南庚之称,似乎不应再称南庚了。或者这个祖庚是南庚的兄弟辈。4
其四,大庚说:白玉峥先生主此说。白先生以为从丙编43上看,祖庚不仅前于羌甲,且必前于学戊、咸戊二臣所当之世次,学戊为第五世先臣,咸戊为第六世先臣。按殷世系,此前名庚者,除第四世的大庚以外,别无以庚为名者。是此祖庚乃武丁称其远祖大庚矣。 1
可见,武丁时期祖庚的亲属身份问题仍然是卜辞研究中的一个疑点。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以上专家除明义士外,实际上都是以丙编43为讨论基础的。我们就先从丙编43入手来考察。
贞:惟祖庚。 一 二
贞:不惟祖庚。 一 二告 二
贞:惟学戊。 一 二
贞:不惟学戊。 一 二
贞:惟羌甲。 一 二
贞:不惟羌甲。
贞:惟咸戊。 一 二
贞:不惟咸戊。 一 二
侑于父甲。 一
侑。
贞:惟南庚。 一 二 三 四
贞:不惟南庚。一 二 三 四
贞:多子逐。 一 二
贞:不其。 一 二 三
贞:其雨。一 二
宾一类(丙编43=合集1822)
陈梦家先生从本版卜辞的顺序上认为,祖庚当前于羌甲,白玉峥先生更是认为祖庚不仅在羌甲之前,更是在学戊、咸戊之前。笔者以为,卜辞的排列顺序是非常复杂的,以本版卜辞为例,《合集释文》、《摹释总集》、陈梦家、白玉峥、张秉权等均有不同的读法,且同版卜辞中不同条卜辞的顺序不一定就代表了祖先的前后顺序,这种情况在卜辞中比比皆是(可见后文举例),仅据卜辞的顺序来考察祖庚的称谓是有问题的。学界专家或以为卜辞所见商王的称谓习惯,祖乙之前的商王通常都不以祖某称之,虽然事实上,他们也是时王的祖辈。2如按此说,把祖庚看成是大庚也是不符合卜辞商王称谓习惯的。
陈梦家、张秉权、白玉峥三位先生均认为,此版卜辞既有南庚,又有祖庚,两者当不是同一人。笔者以为,通常情况下,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确实是分指不同的人物(笔者暂称为“同版异称”),但我们不能把这样的原则绝对化,卜辞的情况是复杂的,卜辞中还存在一些这样的情况,即同版卜辞中的同一人物可以用不同的称谓来指称(笔者暂称为“同人同版异称”)。如卜辞中有商王丁的称谓作“□”:
王占曰:吉。其惟庚娩,见□(丁)。
贞:父乙卯媚。 一 二 三 四
贞:父乙弗卯媚。 一 二 三 四
典宾类(合集811反)
见,读作献,古文字习见。3本版卜辞第(1)大意是王占卜认为应该是在庚这一天分娩,并向□(丁)进行献致。“见□(丁)”一语卜辞并不难见,如:
王占曰:惟今夕癸见□(丁)。
典宾类(合集667反)
卜辞大意是王占卜说要在今晚献祀于□(丁)。
合集811后两辞的大意是卜问父乙会不会给媚带来灾害。父乙即小乙,说明此版卜辞的王只能是商王武丁,其中的□(丁)应该是商王祖丁。而该版卜辞的反面还记:
贞:惟祖丁若。
贞:不惟祖丁若。
典宾类(合集811反)
卜辞的焦点在祖丁上,大意在卜问是不是祖丁会顺善。此版中,□(丁)与祖丁并见,但所指却是同一人,其意义正在于说明商王亲属称谓同见一版者,可以有异称。
再如,卜辞中有一“下乙”称谓,胡厚宣先生指出下乙即中丁之子祖乙,陈梦家、张秉权、岛邦男、金祥恒等诸位先生亦多有补说。4而于省吾先生则以为下乙当指小乙,《甲骨文字诂林》正用于老之说。5而卜辞丙编197有记:
贞:我用孚。 二
丁未卜,贞:酒升伐十,十。二
乙卯卜,贞:来乙亥酒下乙,十伐又五,卯
十。二旬又一日乙亥,不酒,雨。五月。
勿羊,惟乙亥酒下乙,十伐又五,卯十。四。 二
来甲申侑于大甲。 二 二告
翌丁酉侑于祖丁。 二
翌辛丑侑祖辛。 二 二告
翌乙巳侑祖乙。 二
翌辛酉侑祖,用。 二
祖。 二
御父乙。 二
父乙惟伐,求。 二
父乙不惟伐,求。 二
今日夕用,正。 二
阳甲害王。 二
父庚害王。 二
父庚弗害王。 二
父辛害王。 二
父辛弗害王。 二
典宾类(丙编197=合集903)
在此版卜辞中若以下乙指祖乙,则有下乙、祖乙同见一版为一人而有异称者。若以下乙指小乙,则又有下乙、父乙(即小乙)同见一版为一人而有异称者。再如:
贞:卅伐下乙。
卅下乙。
贞:来乙亥酒祖乙,十伐又五,卯。
于父庚。
乙卯,侑父乙。
宾一类(合集892)
此版卜辞中出现的情况与丙编197一样,类似的现象还有一些,兹不赘举。可见卜辞中商王亲属称谓同见于一版者,可以有异称。专家以丙编43既有南庚,又有祖庚,两者当不是同一人,这是把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可以分指不同的人物的原则绝对化了。且丙编197中下乙所在的卜辞顺序很灵活,亦可见同版中卜辞之排序与先王之世次先后并非严格的对应关系。
想要真切了解武丁卜辞中的祖庚称谓,恐怕还不能局限在对丙编43的探讨上,还需要联系更多的卜辞来考察才行。武丁卜辞中还有一些关于祖庚的卜辞是很值得重视的,而这恰恰是此前研究关注不够的,如:
父庚一豕。 一
庚祖惠牛。 一
宾间类(合集12980)
父庚指盘庚。庚祖是祖庚之倒文。笔者以为父庚、祖庚相连,可能是前后相承的两位祖先,祖庚当是指武丁祖辈南庚。类似的卜辞还有:
贞:惟祖庚害。 二
贞:惟父庚害王。二
典宾类(合集2037)
这一版同样是父庚、祖庚前后紧密相承,祖庚亦当是南庚。如果把上述两版中祖庚、父庚紧密相承的情况看成是偶然,那么武丁卜辞还有记:
侑于祖庚。
今日来,惟父乙。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今日来,不惟父乙。 一 二 二告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宾一类(合集7427)
此版卜辞中,同样是祖庚、父乙同见,父乙为小乙,祖庚当是南庚,因此,祖庚与父庚、父乙相连不能看成是偶然,应该视为上下两代商王。另有一版卜辞记:
贞:侑于祖辛。
于祖庚牢。
典宾类(合集1776)
此版卜辞祖庚、祖辛同见,这与武丁卜辞中常见的祖辛、南庚同见的情况相似:
侑于南庚。
侑于南庚。
侑于祖辛。
典宾类(合集1777)
可见,合1776中的祖辛即商王祖辛,祖庚当是南庚。祖辛、南庚也是前后两代商王。张秉权先生曾指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若以辈分而论,正当于南庚。这是很正确的,惜其囿于丙43,且把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可以分指不同的人物的原则绝对化了,故而没能坚持其祖庚为南庚的看法。明义士的推测是合理的,惜其仅据柏17残辞立说,故而学者多不取。
综上所考,笔者以为,丙43中的祖庚和南庚当属同人同版异称,与笔者所举合811反中的丁与祖丁,丙197中的下乙与祖乙或父乙的情况是一样的。再据武丁卜辞的祖庚称谓常和父庚(盘庚),父乙(小乙),祖辛等紧密相承的情况上看,其当为前后两代商王,祖庚当为南庚。
了解卜辞中“同人同版异称”的现象对我们探讨甲骨研究中的诸多问题有重要意义。如卜辞研究中有一著名的“它示”,学界存在争议。或以为蚕神,张政烺先生力辨其非,释为“它示”,现已成定论。1但“它示”到底何指,学者有不同意见。张政烺先生以为“它示”即“二示”,指旁系先王。并举卜辞如下:
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
宾一类(合集14354)
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
宾一类(合集14822)
张先生指出,以上两辞内容相同,仅一字之异,而这一字之异却是功不可没。它正好把问题串联起来,说明二示即是它示。元示与二示并称,犹大示和它示并称,前者指直系先王,后者指旁系先王。此后裘锡圭先生把张先生所引两版卜辞缀合了起来:
己卯卜。
辛巳卜元示十三月。
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
贞:岁日酒,十三月。
壬午。
贞:岁酒,十三月。
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 一
宾一类(合集14354 14822 14824)
但裘先生未就缀合卜辞作进一步的评论。2而此后许多学者则据此缀合以为,二示、它示并见一版,二者所指显然不同。3笔者以为这样的看法实际上是把“同版异称”的原则绝对化了,不足以推翻张政烺先生的结论。实际上,仔细体会,目前张先生所举证据还是最为可信的。“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与“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当属同事,相同的辞例的对比可以说明“它示”与“二示”在裘先生所缀合的卜辞中属“同人同版异称”,其所指祖先当是一致的。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同人同版异称”现象仍然只是卜辞中的一种较为特殊现象,相对少见,对这一现象的考察必须联系诸多卜辞,作详细的对比研究才行。如张政烺先生对“它示”的研究如果没有其它相同辞例作比较,我们是无法认为同版的“它示”即“二示”的。通常情况下,同版卜辞中的不同称谓确实是分指不同的人物,即“同版异称”是常态,只是我们不能把这样的原则绝对化,还要充分考虑到卜辞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卜辞的情况较为复杂,不仅存在“同人同版异称”的现象,甚至有可能存在“同人同辞异称”的情况。如《花东》480记有“□(丁)”与“王”同辞的情况,如果“□(丁)”确是学界许多专家所认为的“武丁”,那么“□(丁)”与“王”就是同一个人,即商王武丁,这就出现了“同人同辞异称”的现象。这种情况就更为少见了,有待进一步的考察。
[作者黄国辉(1981年—),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博士后,北京,100875]
[收稿日期:2011年10月1日]
(责任编辑:谢乃和)
1 由于文内若干“典宾类”卜辞属残文,时代不好确定,但典宾类卜辞的时代大体在武丁与祖庚之际,故此处的“武丁卜辞”概念稍广,因行文方便而暂时沿用旧称。
2 [加]明义士编著:《柏根氏旧藏甲骨文字》,济南: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1935年。
3 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31页。
4 张秉权:《殷墟文字丙编考释》,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7年,第77页。
1 白玉峥:《说祖庚》,《中国文字》,新6期,1982年。
2 专家甚至认为,卜辞自祖乙之后于先王始称祖,见姚孝遂、肖丁:《小屯南地甲骨考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9—50页。此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
3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609页。
4分别见胡厚宣:《卜辞下乙说》,载《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82页;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14页;张秉权:《殷墟文字丙编(上辑)》,第39片考释,第68页;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1页;金祥恒(遗作):《甲骨卜辞中殷先王上乙下乙考》,载《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一辑,北京:线装书局,2009年。
5分别见于省吾:《释上乙下乙》,载《殷契骈枝三编》,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61页;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第3533页。
1 张政烺:《释它示——论卜辞中没有蚕神》,载《古文字研究》,第1辑。后文所引先生观点,如未作说明,皆出此文。
2 裘锡圭:《甲骨缀合拾遗》,载《古文字研究》第18辑。
3 蔡哲茂:《殷卜辞“伊尹示”考——兼论它示》,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8本第4分册;贾洪波:《殷墟卜辞集合神主“示”之丛识》,《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