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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多数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都已就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进行了立法,但我国现行刑法只突出对女性性权利的保护,关于男性尤其成年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刑法上几乎是空白。在目前男性被性侵案件频发、社会危害日益凸显的背景下,为了体现法律平等,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适应强化人权保护的国际潮流,修改现行刑法,增加对男性性权利予以刑法保护的内容已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