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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联合海关总署共同发布了《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的公告》(2015年第16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作了相关调整,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萘、砷、锂等41个海关商品编号增设进/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A/B”,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