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减轻中小企业融资负担,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我国应当顺应国际资本市场监管方式的变革,为股权众筹设计合理合法的监管方式.适逢《证券法》修改,笔者认为此时应当在不改变大框架的基础上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小额发行豁免制度,在保障《证券法》权威的同时为股权众筹撑起-片合法天空,为股权众筹在我国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