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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风起云涌,有关消费者保护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据报道,199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总计达425008件,是10年前的力培(参见《法制日报》1997年3月15日第3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栏)。汹涌而至的消费者保护热潮,与以前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对唤醒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无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与此同时,高潮迭起的消费者保护运动,触动了一些商家的短期利益,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