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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与繁荣。60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问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必须将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必须将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相结合;必须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