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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各地供应商给予了极大关注和积极响应。为了规范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信息库内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供应商、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征集有关供应商信息事宜公告如下:凡有意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包括工程承包商,下同),应按《供应商信息卡)列明内容,以文本格式的软盘介质或文字资料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同时附带相关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一并寄至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leql室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部帕B编:2000if,电话63650312)。(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