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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权利的问题上,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尖锐对立,人们遵循着非此即彼的一种思维定势,认为二者水火不容,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使作为坚守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观察者也不得不承认发达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实现自然权利的必由之路。贫穷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只有在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实现人类的生态化的富足,才有实现自然权利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