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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价值目标冲交最激烈的阶段,因而也是犯罪嫌疑人权利遭受侵害最危险的阶段。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和完善刑事诉讼结构,必须更好地完善律师在侦查程序阶段的辩护权。针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赋予律师在侦查程序阶段的在场权、申诉权,同时扩大律师的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