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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旧会计制度已经开始被新会计制度所替代,而其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与核算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虽然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工作得到了优化,但由于新旧会计制度对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具体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核算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为此,文章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一些当前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从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