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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类证明题,这类题从正面很难直接证明结论,而从否定结论得出矛盾却比较简单,这时就可以用所谓的“反证法”.反证法的证题过程包括下面三个步骤:(1)反设——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即假定原结论的反面为真;(2)归谬——从反设和已知条件出发,经过一系列正确的逻辑推理,得出矛盾结果;(3)存真——由矛盾结果,断定反设不真,从而肯定原结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