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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2013年12月30日上午,甘肃省兽医局在兰州举办《条例》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参与起草《条例》的省人大法工委、省兽医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3位领导和专家为参训人员授课。他们从《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成果、制度框架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解读和详细辅导。通过专家们精彩的讲解,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了《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培训班起到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的目的,为贯彻《条例》各项规定,推动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30日下午,针对当前甘肃省局部地区出现布病反弹的趋势,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冉万祥副省长、省农牧厅康国玺厅长关于加强布病防控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布病防控策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省兽医局召开了全省布病防控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