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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7月4日证监公司字[2007]104号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你们报送的《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