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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东营区国土资源局在相关法律确定的相应职权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责权一致的要求,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土地登记发证、采矿权发证、地租征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理、土方管理等,根据每项业务工作的内容,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情况建立工作制度,科学设定工作流程,确定工作时限.并将工作职责逐一分解进行细化和量化.落实到具体现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其工作具体目标,做到每个岗位任务明确,每名岗位人员责任明晰.并相应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考核奖惩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