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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互助友爱的医疗卫生环境中起着先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但医患关系的现状不容乐观,受社会、伦理道德,特别是法律因素的影响,各种医患矛盾正成为阻碍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多数医疗纠纷源于医患诚信缺失,以自我为中心,过分强调经济利益,缺少人文关怀。诚信是病人权利让渡契约的伦理基础,是社会伦理公平正义的基本表现,是医患经济利益调整的必然要求,也是医学人文精神回归的体现。医疗活动中应引入体现伦理道德要求的诚信理念,加强诚信教育,健全信用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