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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近,在吉首市吉首乡大田村农机厂座谈乡镇企业改革问题时,高厂长说,他是1980年9月担任厂长的,当时大队交给他的固定资产总值是3.05万元,经过四年的努力,现在已扩大到9.66万元。高厂长提问:改革时折价作股,是按原来的3.05万元,还是按现在的9.66万元?在乡村干部中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社办社有,队办队有,鸡下蛋,蛋孵鸡,固定资产应归大队所有”,另一种则认为“企业承包以后,除原有固定资产折价保本以外,企业所增加的固定资产,由企业经营者所有”。这个问题的提出,正击中了乡镇企业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即“权属”问题。处理得当,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阻碍或压抑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