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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的制度价值在于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和促进政府与公众互动。在制度运行中出现了专家失灵的现象,表现在专家角色严重错位、专家观点的理性局限和专家论证的过度参与。其原因在于专家组建机制和组成结构不合理、专家论证制度程序性规定缺失和专家权利义务规范性不够。我国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应从确保专家论证独立性、实现专家权责统一和确保专家论证有效性等方面进行重构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