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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规解读,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福建商品条码工作始于1990年,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系统成员保有量近9000家,使用商品条码标识的产品种类超过120万种。商品条码在零售业取得了最广泛的应用,但商品条码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伪造商品条码、冒用他人注册的商品条码、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擅自转让商品条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等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对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编制同一商品标识代码等,给商业企业、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高达上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