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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在制度理念上,由人道主义转变为权利本位,政府在残疾人人权保障中的责任日益凸显;在制度目标上,从基本的生存救济到社会保险的逐步健全,再到全面的公共服务与福利水平的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更加明显;在制度体系上,从缺失、分立到逐步完善、整合,构建起重视家庭综合保障、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在制度实施上,由单一的政府统揽到政社多元合作,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