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经先生: 我们这里有一包装厂研制出瓶口密封技术及其产品,然后在电话簿上寻找出上百家有关生产企业作为联系对象,经过多方努力,有20多家企业回函有意合作。就在这时,有一私营企业以千元报酬从包装厂的某职工处拿到了这份名单,并立即与这些企业进行洽谈,签订了几份合同。请问,这家私营企业的做法是否违法?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