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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阿多诺;马克思;社会学;基本概念
[译者导言]这篇文章是西奥多·阿多诺在1962年夏季班的一节课的讲课笔记,做笔记的人叫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这份课堂笔记并没有被收录在西奥多·阿多诺的文集里,而是收录在巴克豪斯自己的著作《价值形式的辩证法:马克思经济学批判研究》的附录中。这篇笔记可以使我们深入了解西奥多·阿多诺的社会批判理论和其对于马克思思想的认识。
波普尔的“社会唯名论”:在波普尔看来,法律概念差不多等同于反复发生的事情的规律性。事实上,法律概念涉及到一个特殊程序,用它本身的结构将其法典化。对于实证主义来说,关键在于,从科学上具体体现出劳动分工,实证主义者因此也拒绝了法律概念。例如,波普尔认为,历史文献不可能验证法律的概念。在这里,历史文献是孤立的。马克思被贬低为“经济主义者”。有一些自以为是的认识和观点,认为如果马克思可以被轻易还原为经济主义者,那么马克思就会声名狼藉。要考察这些条件,因为正是这些条件导致了让经济逐渐不依赖于概念关系。我们需要从社会动力学角度来演绎出这种不依赖性。
波普尔说马克思是“本质主义者”。马克思自嘲地说自己是打着黑格尔旗帜的“唯名论者”。然而我要说波普尔是对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结构概念是自主的,没有这种自主性,我们就不能思考社会的多样性,然而波普尔在根本上很敌视理论。一旦放弃了概念的自主性要素,也就否定了理论的可能性,那么理论就会被某种需求所取代,即社会学被看成是社会的某种代表,给出了一些有序的事实,而在各种主流实践活动中,都用得到这些事实。
波普尔究竟是从哪里得出了“开放社会的需要”?毕竟,这就是一个普通概念,就像手枪的射击一样。在这里,“开放社会的需要”就是一个相当朴实无华、未加任何思索的普通概念。对于个别的人的存在来说,“人性”就是普通概念。
社会唯名论的问题:启蒙运动认识到越来越多的普通概念就是由我们生产的。人们希望通过这些由我们生产的“似自主性”的概念来思考。正是人生产了看似自主的一切,才有了习俗性,而不是自然性。波普尔指责马克思和黑格尔保留了拜物教这一过时的概念,但没有意识到那些不经于意识中介的所有事实。
不要讨论这样的普通概念,即已经废弃了其外在规定的概念。社会的形象常被还原为事实,也就是说,被还原为个别人的產物,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就是事实。与此同时,人类构成了超越个别和具体行为的联系,于是这些被认为是原初的事实,实际上本身也是被中介的。它们直接向我们呈现出来,仿佛它们是绝对原初的(也是最真实的),即便它们包含了一个未被中介的直接整体。波普尔并不反对对制度的经验研究。不过,当我谈论本质的时候,波普尔却认为本质是概念上的神话。当我将我们社会的结构看成广泛的总体的时候,实证主义者会说: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存在广泛的总体,我们的社会是多元的。于是我会说:是否真是这样,即概念是认知主体添加在物质之上的东西吗?或者说,在我们所面对的客体中是否存在着像概念一样的东西呢?在这里,我提出的是最核心的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让法兰克福学派区别于所有其他的社会学传统学派。交换本身就是一个抽象过程,无论人类是否了解,当他们进入到交换关系中将不同的使用价值还原为劳动价值时,他们就会让一种真实的社会性的概念操作成为现实。这就是实践中的概念的客观性。这说明概念不仅存在于哲学家的心中,也存在于客体本身的现实之中,这样,当我们谈论本质的时候,我们恰恰指的是在社会中已然自在存在的东西,尽管它对此一无所知。如果我们触及这些事实,那么我们自己就会遭遇这些概念。我们不得不面对在对象本身中的概念的重现,而不是反过来让客体从属于有序的概念。当波普尔谈论到异化、抽象时,他已经接近于这个要素了:即抽象之下的人类存在之间的关系。概念不是拜物教,相反,在辩证法之下,概念嵌入到事实当中。概念结构本身就是事实。
自然科学也有着不具有意识的对象。如果对于那些实现抽象的主体来说不是如此,即这些主体也不是思考的主体,那么,客观的概念性就不会出现。客体并不直接是主观的,而是在抽象过程中被认为是必然的客体之中的主观物;客体绝不是自足的,然而,我们不应该认为它是绝对的,因为存在着第二自然因素,对于我们来说,这会强化某种不明确的东西。社会有着非常高的地位,看起来仿佛社会就是第一自然。社会让实证主义者变得盲目,让他们将第二自然当成了第一自然,将社会的数据等同于自然科学的数据。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法兰克福学派与世界所有其他的社会学传统学派相对立。
当我们说概念性因素位于客体之中时,并不意味着社会建立在某种概念性事物的基础之上。在没有概念性因素的时候,我们不可能达成交换关系。这是一个抽象过程,它用抽象概念的同一性将同一性与同一性关联起来。否则,非理性就会主导社会。计算方程奠定了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差异的基础。即便个别人没有这种绝对交换的观念,在客观上,他们仍然从属于这一个抽象过程,这个抽象过程将他们还原为同一性,并让他们等同于概念因素的客观性。这与人们是否反思这个问题无关。相反,这种概念因素的权力越大,人类就越不会去反思它,越囿于客体本身之中。因此,概念就是客体本身,而不是在概念之下理解客体的诸特征的主观统一体。
这种概念的客观性完全不是方法论意义上即概念实在论所意指的客观性,相反它包含了作为一个整体的唯名论。交换关系中的概念性本身就是事实性。不过,这里存在着某种客体相对于概念的优先性,同样也存在着唯名论相对于实在论的优先性。当我们说概念和事实都是要素时,并不是说两者拥有同样的地位,或者一方有着相对另一方不容觊觎的支配地位,而是说,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会堕入某种神话之中。
马克思指责黑格尔做出了一个断言,即操作、功能和主体。按照马克思自己的说法,他不是按照客观结构,他是一个纯粹的唯名论者。可以肯定,黑格尔曾说,国家概念在历史上优先于社会概念,人类首先遭遇的社会就是国家。再说一遍,黑格尔在《法哲学》中所使用的方法,就是社会通过自身的辩证法最终走向国家,即国家是社会的产物。 马克思的思想完全是反人类学、反心理学的。马克思的真正兴趣在于泯灭了人类的人性的制度,没有给出对人性的深刻分析,相对于历史存在而言,这种人性分析是肤浅的。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不过,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恢复了概念的客观性,尤其是相对于黑格尔左派而言的概念的客观性。
人类就是不断再生产自身生命的存在物。人类通过自己、通过社会劳动而成为人类。人类只需要通过社会劳动的各个阶段就能获得人性的概念,即真正的自由的人性。
马克思将精神概念归咎于黑格尔,认为黑格尔的精神概念脱离了存在的物质范围。在黑格尔那里,精神被描述为一个总体,劳动的各种规定绝不是与之相分离的知识原理。黑格尔认为人性是与自然的搏斗,但他将这种整体的运动解释为一种精神运动。然而,劳动中的各种要素包括物质性要素,并不只是孤立的精神的活动。奴隶不是知识分子,精神仅仅只存在于主人与奴隶之间所展现的一般关系之中。在某种意义上,比起马克思,客观性在黑格尔那里有一种更为确凿的意义,因为这是体制社会在面对自由社会时所无法消化的残余。
(阿多诺:这是本学期最核心的理论课)在马克思那里,政治经济学批判究竟意味着什么?(1)对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2)对经济本身的批判,即批判自由主义的自我理解(尤其是在《资本论》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中),以及对自由主义本身的批判。马克思最关心的是对自由主义的内在批判。在东方国家里,马克思为权力关系的利益服务,这种马克思属于低俗文学的范围。在西方国家里,有人认为(译者注:这里影射卢卡奇),马克思的理论是建立在无产阶级主体的阶级意识的前提之上的。这恰恰是不得要领的说法。自由理论所面对的是当它处于交换行为之中时的自我诉求:“你们说交换了等价物,也就是它是自由的可以交换的,我用你的说法,现在我们要看看,这是如何颠倒过来的!”这就是对自由主义的内在批判。
也有人察觉到了人成为商品这一事实。马克思曾说:“应当对这些僵化了的制度唱一唱它们自己的曲调,要让它们跳起舞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们不是要用另一种东西来面对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问问这个社会是如何适应于自己的规则、如何按照自己所宣称的规律行动的。现在,马克思并没有说这是错的,他慎重地使用了辩证法,但给人玩弄辞藻的感觉。在交换中,某种是同一的,但同时又不是同一的,就是如此,但同时又不像表面上看那么简单。自由主义的理论在遵循其概念的同时也与之相矛盾,借此来适应它的概念。实际上,交换关系是由阶级关系来展现的,即生产方式不平等的掌控,这就是该理论的核心。
在今天对马克思的讨论中,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什么价值。通过让各种说法面对各自的对象,从这种矛盾中演绎出其发展趋势,批判借此来考量各种说法。晚期的马克思会说,这种方法仍然太过抽象。
发展的各个舞台在发展之后,彼此都有着性质上的不同。正如在黑格尔那里一样,发展存在着节点。相反,罗斯托,译者注:全名是沃尔特·惠特曼·罗斯托,美国自由派经济学家)并不承认任何结构在性质上有根本差异。对罗斯托来说,两个不同阶段只是量上多少的差别,而没有性质上的差别。马克思并不是经济史学家,历史和系统的要素都是被中介的,逻辑上历史过程本身也被看作是一种从一个结构到另一个结构的必然过渡。马克思自己的学说区别于那些国家学说,马克思也区别于那些描述出不同阶段的历史学家。概念完全是历史化的概念。在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的理论框架下,这个过程在形式上是观念论的,它是概念的自我实现过程。这样,就出现了双重拒绝:既拒绝了永恒的观念论,也拒绝了描述性的实证主义。
交換价值体现了商品的特征,但并非是需求构成了商品。商品价值不是源于需求,而是源于生产的客观条件,唯有在后一种情况下,需求才是其中的一个要素,即一种消除了物质内容的利益中介了的需求。这就是源于体制、实际的权力关系、控制关系,而不是源于需求的客观理论的特征。“你们总是用需求来解释经济学,相反,经济并非一开始就满足需求,而是用最大的牺牲、体制在最恐怖的碾压性力量下的满足。”需求只是后续出现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说经济学一定不是源于需求,因为世界并不是按照我们的需求来运转的,需求只是一个衍生现象。
关键在于,生产机制相对于需求来说具有优先地位。必须反对如下的反对意见,即马克思所描述的现象是他的主观表达。
马克思的方法是通过大量分析逐步抽象出来的。在这里,我关注到了一个问题,即这是否与马克思的辩证法相符合,或者说是否马克思已经践踏了辩证法原理。
让商品成为可以交换的东西,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统一性。因为抽象劳动将一切还原为“一”,而这个“一”是从使用价值、从需求中抽象出来的。当一个商人算计的时候,他考虑的既不是在何种条件下会生产出某种商品,也不是这种商品会给他带来什么好处,而是劳动时间、利润和物质(材料)。这就是构成商品的东西,即让商品成为某种固定的像物一样的东西。通过抽象劳动时间,从各种活生生的对立面中抽象得出了“一”。在面对商品的时候,这样的抽象让被交换的东西成为了物自体。事实上,社会关系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物的客观性质的总和。商品拜物教的概念就是通过这种必然的抽象过程而获得的。在展现了交接关系的抽象过程后,商品不再是一种社会关系,而是看似物本身所带有的一种价值。
交换对于社会来说仍然十分关键。这就是以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其中,存在着人类之间的关系———这种特征消失了,将自身展现为尚未交换的物本身所具有的性质。这并不是拜物教化的交换,而是商品交换。这就是凝结在商品之中的社会关系,看起来像一种自然属性、一种物的自身存在。幻觉并不是交换,因为交换被代替了。在交换过程中发生的幻觉在于剩余价值概念。
然而,拜物教式的感觉并不是幻觉,因为尽管人类事实上依赖于这些客观性,但对于人类来说,这些客观性却非常模糊。物化不是一种错误意识,而是现实,因为商品本身与人的关系是异化的,我们真的依赖于商品世界。一方面,商品拜物教是幻觉;另一方面,它是终极的现实———物化商品相对于作为这一见证的人而言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幻觉的范畴实际上就是真实的范畴,这就是辩证法。 一旦我们从主观范畴上来考察,像商品的拜物教特征之类的概念都是可以得到理解的。在这里,我并不是说商店里的商品向人类散发着魅力。这并不是心理上对个别商品的崇拜,而是商品经济的客观机制。在交换价值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必然会产生这种崇拜。最关键的是,作为社会关系的商品消失了,物化意识的所有其他的反作用都是次生的产物。
可以肯定的是,商品就是意识形态的原型,不过商品本身不仅仅是错误意识,而且也源于政治经济学的结构。这就是意识是由存在决定的原因所在。关键在于,经济形式的客观结构是由内部的自我崇拜来实现的。这就是意识形态的客观过程———不依赖于个别人的意识和意志。意识形态理论唯有在如下条件下才具有价值,即错误意识本身看起来像是一个将社会凝聚起来的客观过程的形式,通过这种意识形态,发生了社会化过程。在这里,意识形态问题变得十分重要。即便我们是通过幻觉来理解,这也并不会改变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所有商人都会按照这种拜物教来进行算计。如果他不这样算计,他就会破产。
货币也是劳动凝结的象征,它不是物自体。这样,金融过程就不是原初过程,相反,金融关系必然起源于政治经济学。
一旦交换价值独立出来,那么我们就将它作为某种物自体来追求。这就是交换价值的物化,这就是M-C-M′公式所表达的东西。
关键问题:剩余价值从何而来?流通领域是次要的。剩余价值已经包含于其中了。在流通领域中,资本家谋求剩余价值,然而,这种剩余价值已经被生产出来了。
劳动力是剩余价值的来源,因为它同时也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来源。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工人是自由的,因为他可以从一家工厂换到另一家工厂。
价值本身被定位为社会劳动的产物,因此,机器不生产价值。将机器回溯到劳动这里,是因为机器本身也是人类生产出来的。资本家谋求绝对剩余价值,但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坏人。马克思和黑格尔一样,都不熟悉心理学。马克思的“人物面具”理论包含了角色概念。唯有在这里从客观条件出发,结构才会将角色施加在主体身上。今天———正如帕森斯所说———并没有对角色的反思,只有角色概念本身的绝对化。我十分怀疑角色概念,其真实原因是,它不能被理解为这一过程中的必然要素,相反,它是凸显出来的独立要素。
辩证法的精要:资本家是被迫积累剩余价值的。于是,他们不得不改进机器,为的就是用死劳动来代替活劳动。倘若并非如此,他们就要竞争。在这里,流通领域的要素影响了生产领域。然而,因为他们是被迫的,资本家创造了不再需要资本主义经济链条的生产力的条件。他们因此创造了一种反对他们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多的劳动获得自由,因此也创造了危机的条件,也不断地为体制本身制造威胁。为了维持其体制,资本主义社会就必须不断地生产出这样一些要素,它借助这些要素不断地摧毁其自身的可能性。自发性的目的就是掌控这个过程,因为这个过程倾向于摧毁整体,其目的是将这个整体转换为一个更高阶段的生产方式。然而由于其本身是盲目的,辩证法也创造出另一种生产方式的条件。如果不能增加自由的要素,那么留给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就只剩下了毁灭。
永恒的不确定性是农业与手工业关系谋求倒退的理由之一,这种不确定性有其根本原因。另一种转变是错误的:绝不能恢复那些陈腐的社会关系。
为了理解剩余价值概念,需要比较两个时间段:一个是劳动力生产必需的时间,另一个是工人在劳动中给出的时间。我们不要从工人生产的商品开始,相反,这是一个交换过程的问题:工人售卖他的劳动力,获得了与他售卖劳动力等价的东西。但他给出的时间和他用于劳动力再生产的时间是不同的。一方面,交换是以等价物的形式发生的:工人给出了劳动时间,反过来他获得的回报是用来再生产出他的劳动力的东西。这就是剩余价值的来源,不用考察商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是一个同一性与同一性的交换,同时也是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交换。这个关系背后伫立着的是整个阶级关系。这仅仅是因为,工人只有他自己的劳动力,所以他不得不接受这个条件。在这个奇怪的交换背后,就是阶级问题。
或许这样来说是有问题的,即主观理论无法从需求角度来解释商品经济的整个机制。当然,是可以从主观范畴来解释这一问题的———倘若我们已经概括出经济过程的形式上的蓝图。不过,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也抽离于社会权势和无权无势的要素。并不是到今天,消费才被控制。今天有一种新的性质,在消费管制方面十分流行。在这种社会中,主体的消费并不是经济的关键所在,因为主体的消费可能性依赖于两个条件:(1)将整个经济体系当作一个整体,我们只能在社会允许的范围内消费;(2)消费依赖于当代的整个经济环境。
真正的对立并不在于经济过程的两个方面,我们可以更平实地表达出哪个方面,而是在于:什么样的理论可以更充分地描绘出人类阶级关系发生的现实。不考察消费者对整个系统依赖的程度,对于现实来说,都是不充分的。我们可以证明,消费习惯的变化并不是来自于主体,而是一个客观过程,这个过程根植于社会的结构。这就是马克思不是从消费开始,而是从生产开始———生产可以理解为有产者的统治———来研究剩余劳动和它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原因。这种研究方法与现实保持了一致。
坐标系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中立的。这种坐标系更善于让各种真实的关系表现出来。如果各种关系是斗争性的(如阶级关系),那么斗争也必须在理论上表现出来。
主观经济学在本质上是对市场过程的分析,在这个过程中,既定的市场关系已经被设定好了。恩格斯十分正确地提到了德国哲学的遗产: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构成要素,通过这个要素,出现了剩余价值;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一个内在条件,通过这个条件,才能出现这个体系,而主观原理则试图十分雅致地概括出既定的存在过程。
与之相反,马克思并不关心对市场社会的描述,他研究的反而是经验的构成要素,并批判了这些经济活动的范畴。这个方法来自于构成问题,它非常深刻,它也表达了更多的社会现实。关键在于,是否能把握总体上的构成要素。构成问题已经出现在一个貌似真实的判断之中,这个判断涉及到出于抽象的目的对现实的割裂。主观经济学说在本质上就是(资本主义)护教论。对价格问题的分析只是对构成问题分析所衍生的一种现象。
一个批判:我们不可能终止异化现象,在原则上,异化是一种观念论范畴。然而,异化源于经济的商品特征。我们不能在抽象中谈论权力,因为权力问题是通过人的物质生命的再生产来自我确定的。倘若马克思告诉我们的就是异化和权力问题,那么马克思就是一个黑格尔左派。但马克思想要批判的是,权力和异化是如何在具体社会中起作用的。
相对贫困的概念有点恶搞。没有一个工人他变穷了,正如舍尔斯基所说,那么我们从哪里才能得出阶级概念呢?
在马克思那里,技术概念并不明朗。这个概念来自于圣西门,而圣西门根本没有深入思考过他在生产关系问题上的立场。一方面,这是枷锁;另一方面,它们不断地改变,变成了生产性力量。这就是这个概念最令人疑惑的本质。
我们所看到的最大困难就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马克思的思想中蕴含着整个问题的线索。我们处境的苍白恰恰在于如下事实,即这些问题都没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反,更多的是从外部进行批判,而没有面对问题本身。一方面,这个理论在西方声名狼藉;另一方面,在東方,它却被高度崇拜。在东方,理论被置于一种禁忌之下;在西方,它被视为一种基本罪恶。关于社会的未来的思考以及我们是否能解决这些问题。马克思的天才恰恰在于,他满怀着义愤,去着手处置他发现的那些令人义愤的东西:经济
对于那些认为社会主义必然会导致失去个性的反对意见,我们必须回答说,一旦个体不再受交换关系的支配,个性也就会随之消失。
[译者导言]这篇文章是西奥多·阿多诺在1962年夏季班的一节课的讲课笔记,做笔记的人叫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这份课堂笔记并没有被收录在西奥多·阿多诺的文集里,而是收录在巴克豪斯自己的著作《价值形式的辩证法:马克思经济学批判研究》的附录中。这篇笔记可以使我们深入了解西奥多·阿多诺的社会批判理论和其对于马克思思想的认识。
波普尔的“社会唯名论”:在波普尔看来,法律概念差不多等同于反复发生的事情的规律性。事实上,法律概念涉及到一个特殊程序,用它本身的结构将其法典化。对于实证主义来说,关键在于,从科学上具体体现出劳动分工,实证主义者因此也拒绝了法律概念。例如,波普尔认为,历史文献不可能验证法律的概念。在这里,历史文献是孤立的。马克思被贬低为“经济主义者”。有一些自以为是的认识和观点,认为如果马克思可以被轻易还原为经济主义者,那么马克思就会声名狼藉。要考察这些条件,因为正是这些条件导致了让经济逐渐不依赖于概念关系。我们需要从社会动力学角度来演绎出这种不依赖性。
波普尔说马克思是“本质主义者”。马克思自嘲地说自己是打着黑格尔旗帜的“唯名论者”。然而我要说波普尔是对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结构概念是自主的,没有这种自主性,我们就不能思考社会的多样性,然而波普尔在根本上很敌视理论。一旦放弃了概念的自主性要素,也就否定了理论的可能性,那么理论就会被某种需求所取代,即社会学被看成是社会的某种代表,给出了一些有序的事实,而在各种主流实践活动中,都用得到这些事实。
波普尔究竟是从哪里得出了“开放社会的需要”?毕竟,这就是一个普通概念,就像手枪的射击一样。在这里,“开放社会的需要”就是一个相当朴实无华、未加任何思索的普通概念。对于个别的人的存在来说,“人性”就是普通概念。
社会唯名论的问题:启蒙运动认识到越来越多的普通概念就是由我们生产的。人们希望通过这些由我们生产的“似自主性”的概念来思考。正是人生产了看似自主的一切,才有了习俗性,而不是自然性。波普尔指责马克思和黑格尔保留了拜物教这一过时的概念,但没有意识到那些不经于意识中介的所有事实。
不要讨论这样的普通概念,即已经废弃了其外在规定的概念。社会的形象常被还原为事实,也就是说,被还原为个别人的產物,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就是事实。与此同时,人类构成了超越个别和具体行为的联系,于是这些被认为是原初的事实,实际上本身也是被中介的。它们直接向我们呈现出来,仿佛它们是绝对原初的(也是最真实的),即便它们包含了一个未被中介的直接整体。波普尔并不反对对制度的经验研究。不过,当我谈论本质的时候,波普尔却认为本质是概念上的神话。当我将我们社会的结构看成广泛的总体的时候,实证主义者会说: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存在广泛的总体,我们的社会是多元的。于是我会说:是否真是这样,即概念是认知主体添加在物质之上的东西吗?或者说,在我们所面对的客体中是否存在着像概念一样的东西呢?在这里,我提出的是最核心的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让法兰克福学派区别于所有其他的社会学传统学派。交换本身就是一个抽象过程,无论人类是否了解,当他们进入到交换关系中将不同的使用价值还原为劳动价值时,他们就会让一种真实的社会性的概念操作成为现实。这就是实践中的概念的客观性。这说明概念不仅存在于哲学家的心中,也存在于客体本身的现实之中,这样,当我们谈论本质的时候,我们恰恰指的是在社会中已然自在存在的东西,尽管它对此一无所知。如果我们触及这些事实,那么我们自己就会遭遇这些概念。我们不得不面对在对象本身中的概念的重现,而不是反过来让客体从属于有序的概念。当波普尔谈论到异化、抽象时,他已经接近于这个要素了:即抽象之下的人类存在之间的关系。概念不是拜物教,相反,在辩证法之下,概念嵌入到事实当中。概念结构本身就是事实。
自然科学也有着不具有意识的对象。如果对于那些实现抽象的主体来说不是如此,即这些主体也不是思考的主体,那么,客观的概念性就不会出现。客体并不直接是主观的,而是在抽象过程中被认为是必然的客体之中的主观物;客体绝不是自足的,然而,我们不应该认为它是绝对的,因为存在着第二自然因素,对于我们来说,这会强化某种不明确的东西。社会有着非常高的地位,看起来仿佛社会就是第一自然。社会让实证主义者变得盲目,让他们将第二自然当成了第一自然,将社会的数据等同于自然科学的数据。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法兰克福学派与世界所有其他的社会学传统学派相对立。
当我们说概念性因素位于客体之中时,并不意味着社会建立在某种概念性事物的基础之上。在没有概念性因素的时候,我们不可能达成交换关系。这是一个抽象过程,它用抽象概念的同一性将同一性与同一性关联起来。否则,非理性就会主导社会。计算方程奠定了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差异的基础。即便个别人没有这种绝对交换的观念,在客观上,他们仍然从属于这一个抽象过程,这个抽象过程将他们还原为同一性,并让他们等同于概念因素的客观性。这与人们是否反思这个问题无关。相反,这种概念因素的权力越大,人类就越不会去反思它,越囿于客体本身之中。因此,概念就是客体本身,而不是在概念之下理解客体的诸特征的主观统一体。
这种概念的客观性完全不是方法论意义上即概念实在论所意指的客观性,相反它包含了作为一个整体的唯名论。交换关系中的概念性本身就是事实性。不过,这里存在着某种客体相对于概念的优先性,同样也存在着唯名论相对于实在论的优先性。当我们说概念和事实都是要素时,并不是说两者拥有同样的地位,或者一方有着相对另一方不容觊觎的支配地位,而是说,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会堕入某种神话之中。
马克思指责黑格尔做出了一个断言,即操作、功能和主体。按照马克思自己的说法,他不是按照客观结构,他是一个纯粹的唯名论者。可以肯定,黑格尔曾说,国家概念在历史上优先于社会概念,人类首先遭遇的社会就是国家。再说一遍,黑格尔在《法哲学》中所使用的方法,就是社会通过自身的辩证法最终走向国家,即国家是社会的产物。 马克思的思想完全是反人类学、反心理学的。马克思的真正兴趣在于泯灭了人类的人性的制度,没有给出对人性的深刻分析,相对于历史存在而言,这种人性分析是肤浅的。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理解是有问题的。不过,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恢复了概念的客观性,尤其是相对于黑格尔左派而言的概念的客观性。
人类就是不断再生产自身生命的存在物。人类通过自己、通过社会劳动而成为人类。人类只需要通过社会劳动的各个阶段就能获得人性的概念,即真正的自由的人性。
马克思将精神概念归咎于黑格尔,认为黑格尔的精神概念脱离了存在的物质范围。在黑格尔那里,精神被描述为一个总体,劳动的各种规定绝不是与之相分离的知识原理。黑格尔认为人性是与自然的搏斗,但他将这种整体的运动解释为一种精神运动。然而,劳动中的各种要素包括物质性要素,并不只是孤立的精神的活动。奴隶不是知识分子,精神仅仅只存在于主人与奴隶之间所展现的一般关系之中。在某种意义上,比起马克思,客观性在黑格尔那里有一种更为确凿的意义,因为这是体制社会在面对自由社会时所无法消化的残余。
(阿多诺:这是本学期最核心的理论课)在马克思那里,政治经济学批判究竟意味着什么?(1)对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2)对经济本身的批判,即批判自由主义的自我理解(尤其是在《资本论》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中),以及对自由主义本身的批判。马克思最关心的是对自由主义的内在批判。在东方国家里,马克思为权力关系的利益服务,这种马克思属于低俗文学的范围。在西方国家里,有人认为(译者注:这里影射卢卡奇),马克思的理论是建立在无产阶级主体的阶级意识的前提之上的。这恰恰是不得要领的说法。自由理论所面对的是当它处于交换行为之中时的自我诉求:“你们说交换了等价物,也就是它是自由的可以交换的,我用你的说法,现在我们要看看,这是如何颠倒过来的!”这就是对自由主义的内在批判。
也有人察觉到了人成为商品这一事实。马克思曾说:“应当对这些僵化了的制度唱一唱它们自己的曲调,要让它们跳起舞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们不是要用另一种东西来面对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问问这个社会是如何适应于自己的规则、如何按照自己所宣称的规律行动的。现在,马克思并没有说这是错的,他慎重地使用了辩证法,但给人玩弄辞藻的感觉。在交换中,某种是同一的,但同时又不是同一的,就是如此,但同时又不像表面上看那么简单。自由主义的理论在遵循其概念的同时也与之相矛盾,借此来适应它的概念。实际上,交换关系是由阶级关系来展现的,即生产方式不平等的掌控,这就是该理论的核心。
在今天对马克思的讨论中,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什么价值。通过让各种说法面对各自的对象,从这种矛盾中演绎出其发展趋势,批判借此来考量各种说法。晚期的马克思会说,这种方法仍然太过抽象。
发展的各个舞台在发展之后,彼此都有着性质上的不同。正如在黑格尔那里一样,发展存在着节点。相反,罗斯托,译者注:全名是沃尔特·惠特曼·罗斯托,美国自由派经济学家)并不承认任何结构在性质上有根本差异。对罗斯托来说,两个不同阶段只是量上多少的差别,而没有性质上的差别。马克思并不是经济史学家,历史和系统的要素都是被中介的,逻辑上历史过程本身也被看作是一种从一个结构到另一个结构的必然过渡。马克思自己的学说区别于那些国家学说,马克思也区别于那些描述出不同阶段的历史学家。概念完全是历史化的概念。在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的理论框架下,这个过程在形式上是观念论的,它是概念的自我实现过程。这样,就出现了双重拒绝:既拒绝了永恒的观念论,也拒绝了描述性的实证主义。
交換价值体现了商品的特征,但并非是需求构成了商品。商品价值不是源于需求,而是源于生产的客观条件,唯有在后一种情况下,需求才是其中的一个要素,即一种消除了物质内容的利益中介了的需求。这就是源于体制、实际的权力关系、控制关系,而不是源于需求的客观理论的特征。“你们总是用需求来解释经济学,相反,经济并非一开始就满足需求,而是用最大的牺牲、体制在最恐怖的碾压性力量下的满足。”需求只是后续出现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说经济学一定不是源于需求,因为世界并不是按照我们的需求来运转的,需求只是一个衍生现象。
关键在于,生产机制相对于需求来说具有优先地位。必须反对如下的反对意见,即马克思所描述的现象是他的主观表达。
马克思的方法是通过大量分析逐步抽象出来的。在这里,我关注到了一个问题,即这是否与马克思的辩证法相符合,或者说是否马克思已经践踏了辩证法原理。
让商品成为可以交换的东西,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统一性。因为抽象劳动将一切还原为“一”,而这个“一”是从使用价值、从需求中抽象出来的。当一个商人算计的时候,他考虑的既不是在何种条件下会生产出某种商品,也不是这种商品会给他带来什么好处,而是劳动时间、利润和物质(材料)。这就是构成商品的东西,即让商品成为某种固定的像物一样的东西。通过抽象劳动时间,从各种活生生的对立面中抽象得出了“一”。在面对商品的时候,这样的抽象让被交换的东西成为了物自体。事实上,社会关系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物的客观性质的总和。商品拜物教的概念就是通过这种必然的抽象过程而获得的。在展现了交接关系的抽象过程后,商品不再是一种社会关系,而是看似物本身所带有的一种价值。
交换对于社会来说仍然十分关键。这就是以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其中,存在着人类之间的关系———这种特征消失了,将自身展现为尚未交换的物本身所具有的性质。这并不是拜物教化的交换,而是商品交换。这就是凝结在商品之中的社会关系,看起来像一种自然属性、一种物的自身存在。幻觉并不是交换,因为交换被代替了。在交换过程中发生的幻觉在于剩余价值概念。
然而,拜物教式的感觉并不是幻觉,因为尽管人类事实上依赖于这些客观性,但对于人类来说,这些客观性却非常模糊。物化不是一种错误意识,而是现实,因为商品本身与人的关系是异化的,我们真的依赖于商品世界。一方面,商品拜物教是幻觉;另一方面,它是终极的现实———物化商品相对于作为这一见证的人而言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幻觉的范畴实际上就是真实的范畴,这就是辩证法。 一旦我们从主观范畴上来考察,像商品的拜物教特征之类的概念都是可以得到理解的。在这里,我并不是说商店里的商品向人类散发着魅力。这并不是心理上对个别商品的崇拜,而是商品经济的客观机制。在交换价值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必然会产生这种崇拜。最关键的是,作为社会关系的商品消失了,物化意识的所有其他的反作用都是次生的产物。
可以肯定的是,商品就是意识形态的原型,不过商品本身不仅仅是错误意识,而且也源于政治经济学的结构。这就是意识是由存在决定的原因所在。关键在于,经济形式的客观结构是由内部的自我崇拜来实现的。这就是意识形态的客观过程———不依赖于个别人的意识和意志。意识形态理论唯有在如下条件下才具有价值,即错误意识本身看起来像是一个将社会凝聚起来的客观过程的形式,通过这种意识形态,发生了社会化过程。在这里,意识形态问题变得十分重要。即便我们是通过幻觉来理解,这也并不会改变商品的拜物教性质。所有商人都会按照这种拜物教来进行算计。如果他不这样算计,他就会破产。
货币也是劳动凝结的象征,它不是物自体。这样,金融过程就不是原初过程,相反,金融关系必然起源于政治经济学。
一旦交换价值独立出来,那么我们就将它作为某种物自体来追求。这就是交换价值的物化,这就是M-C-M′公式所表达的东西。
关键问题:剩余价值从何而来?流通领域是次要的。剩余价值已经包含于其中了。在流通领域中,资本家谋求剩余价值,然而,这种剩余价值已经被生产出来了。
劳动力是剩余价值的来源,因为它同时也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来源。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工人是自由的,因为他可以从一家工厂换到另一家工厂。
价值本身被定位为社会劳动的产物,因此,机器不生产价值。将机器回溯到劳动这里,是因为机器本身也是人类生产出来的。资本家谋求绝对剩余价值,但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坏人。马克思和黑格尔一样,都不熟悉心理学。马克思的“人物面具”理论包含了角色概念。唯有在这里从客观条件出发,结构才会将角色施加在主体身上。今天———正如帕森斯所说———并没有对角色的反思,只有角色概念本身的绝对化。我十分怀疑角色概念,其真实原因是,它不能被理解为这一过程中的必然要素,相反,它是凸显出来的独立要素。
辩证法的精要:资本家是被迫积累剩余价值的。于是,他们不得不改进机器,为的就是用死劳动来代替活劳动。倘若并非如此,他们就要竞争。在这里,流通领域的要素影响了生产领域。然而,因为他们是被迫的,资本家创造了不再需要资本主义经济链条的生产力的条件。他们因此创造了一种反对他们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多的劳动获得自由,因此也创造了危机的条件,也不断地为体制本身制造威胁。为了维持其体制,资本主义社会就必须不断地生产出这样一些要素,它借助这些要素不断地摧毁其自身的可能性。自发性的目的就是掌控这个过程,因为这个过程倾向于摧毁整体,其目的是将这个整体转换为一个更高阶段的生产方式。然而由于其本身是盲目的,辩证法也创造出另一种生产方式的条件。如果不能增加自由的要素,那么留给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就只剩下了毁灭。
永恒的不确定性是农业与手工业关系谋求倒退的理由之一,这种不确定性有其根本原因。另一种转变是错误的:绝不能恢复那些陈腐的社会关系。
为了理解剩余价值概念,需要比较两个时间段:一个是劳动力生产必需的时间,另一个是工人在劳动中给出的时间。我们不要从工人生产的商品开始,相反,这是一个交换过程的问题:工人售卖他的劳动力,获得了与他售卖劳动力等价的东西。但他给出的时间和他用于劳动力再生产的时间是不同的。一方面,交换是以等价物的形式发生的:工人给出了劳动时间,反过来他获得的回报是用来再生产出他的劳动力的东西。这就是剩余价值的来源,不用考察商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是一个同一性与同一性的交换,同时也是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交换。这个关系背后伫立着的是整个阶级关系。这仅仅是因为,工人只有他自己的劳动力,所以他不得不接受这个条件。在这个奇怪的交换背后,就是阶级问题。
或许这样来说是有问题的,即主观理论无法从需求角度来解释商品经济的整个机制。当然,是可以从主观范畴来解释这一问题的———倘若我们已经概括出经济过程的形式上的蓝图。不过,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也抽离于社会权势和无权无势的要素。并不是到今天,消费才被控制。今天有一种新的性质,在消费管制方面十分流行。在这种社会中,主体的消费并不是经济的关键所在,因为主体的消费可能性依赖于两个条件:(1)将整个经济体系当作一个整体,我们只能在社会允许的范围内消费;(2)消费依赖于当代的整个经济环境。
真正的对立并不在于经济过程的两个方面,我们可以更平实地表达出哪个方面,而是在于:什么样的理论可以更充分地描绘出人类阶级关系发生的现实。不考察消费者对整个系统依赖的程度,对于现实来说,都是不充分的。我们可以证明,消费习惯的变化并不是来自于主体,而是一个客观过程,这个过程根植于社会的结构。这就是马克思不是从消费开始,而是从生产开始———生产可以理解为有产者的统治———来研究剩余劳动和它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原因。这种研究方法与现实保持了一致。
坐标系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中立的。这种坐标系更善于让各种真实的关系表现出来。如果各种关系是斗争性的(如阶级关系),那么斗争也必须在理论上表现出来。
主观经济学在本质上是对市场过程的分析,在这个过程中,既定的市场关系已经被设定好了。恩格斯十分正确地提到了德国哲学的遗产: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构成要素,通过这个要素,出现了剩余价值;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一个内在条件,通过这个条件,才能出现这个体系,而主观原理则试图十分雅致地概括出既定的存在过程。
与之相反,马克思并不关心对市场社会的描述,他研究的反而是经验的构成要素,并批判了这些经济活动的范畴。这个方法来自于构成问题,它非常深刻,它也表达了更多的社会现实。关键在于,是否能把握总体上的构成要素。构成问题已经出现在一个貌似真实的判断之中,这个判断涉及到出于抽象的目的对现实的割裂。主观经济学说在本质上就是(资本主义)护教论。对价格问题的分析只是对构成问题分析所衍生的一种现象。
一个批判:我们不可能终止异化现象,在原则上,异化是一种观念论范畴。然而,异化源于经济的商品特征。我们不能在抽象中谈论权力,因为权力问题是通过人的物质生命的再生产来自我确定的。倘若马克思告诉我们的就是异化和权力问题,那么马克思就是一个黑格尔左派。但马克思想要批判的是,权力和异化是如何在具体社会中起作用的。
相对贫困的概念有点恶搞。没有一个工人他变穷了,正如舍尔斯基所说,那么我们从哪里才能得出阶级概念呢?
在马克思那里,技术概念并不明朗。这个概念来自于圣西门,而圣西门根本没有深入思考过他在生产关系问题上的立场。一方面,这是枷锁;另一方面,它们不断地改变,变成了生产性力量。这就是这个概念最令人疑惑的本质。
我们所看到的最大困难就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马克思的思想中蕴含着整个问题的线索。我们处境的苍白恰恰在于如下事实,即这些问题都没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反,更多的是从外部进行批判,而没有面对问题本身。一方面,这个理论在西方声名狼藉;另一方面,在東方,它却被高度崇拜。在东方,理论被置于一种禁忌之下;在西方,它被视为一种基本罪恶。关于社会的未来的思考以及我们是否能解决这些问题。马克思的天才恰恰在于,他满怀着义愤,去着手处置他发现的那些令人义愤的东西:经济
对于那些认为社会主义必然会导致失去个性的反对意见,我们必须回答说,一旦个体不再受交换关系的支配,个性也就会随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