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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本质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而在现代社会具有了金融机构的特征,因此现代信托是财产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的有机统一。随着现代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演变,信托从其基本的财产管理职能派生出了一系列新的职能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信托业自改革开放20年来的违规、整顿、再违规、再整顿的怪圈中极不平静地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信托业定位于对银行信用起拾遗补缺的作用,而没有执行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真正职能。因此,信托业在我国的定位是被扭曲的。中国的信托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信托业的无育经营已对整个金融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