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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勤先生问,上海两家种子公司因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打官司,而我们合作社曾向其中一家购买过种子,但前几天接到通知,说另一家种子公司将那家种子公司和我们合作社一起告了,我们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杨晓峰指出:由于具体诉讼信息不完整,不确定贵合作社是否与实施侵权的种子公司有无协商、协同、协调实施侵权行为,需进一步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