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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投资者对任何.一个国家燃料动力综合体油气部门的投资动机时,通常能划分出可决定投资项目的投资吸引力的两组因素。首先,就是部门本身的投资吸引力(“部门投资吸引力”)。部门投资吸引力取决于与资源基地特性、资源基地投产后的生产能力和计划费用等有关的一些因素。其次,就是可决定一个国家投资吸引力的一些因素(“地区投资吸引力”或者说“国家投资吸引力”)。其中一些主要因素可决定一个国家的综合投资环境(外国投资制度、税法、外汇法和海关法、经济开放程度、纠纷裁决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