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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自11月1日起,北京市质监局不再受理涉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和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产品质量投诉、举报、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等事项。原由北京市质监局负责的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职责和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