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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抑制上涨过快的房价和严格遏制房地产市场投资规模,继5月31日北京市建委发布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其网站宣布,凡2005年6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非普通住宅,契税税率按3%执行.根据北京出台的普通住宅标准,对于同时满足普通住房标准的三个条件的普通住宅,契税仍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而非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则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