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军事法的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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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军事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军事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和军事法学研究都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82年宪法中第一次规定了在国家体制中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一卜多年来,我国军事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制定了大量的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成立了中央军委法制局,恢复和建立了军事立法、军事执法与司法、军事法的监督和军事法的宣传教育制度。毫无疑问,我们要“一手抓建设”,自然包括国防的现代化建设;“一手抓法制”也自然包括军事法制。但是,相对而言,迄今我国的军事法制建设和军事法学研究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当前,加强军事法学研究,向全社会进行军事法制的宣传教育是一项迫切的任务。
  关键词:军事法;军事法学;研究现状
  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军事法学著作中都肯定军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对军事法的概念却众说纷纭。究竟军事法调整的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范围如何呢?
  军事法是军事法学的一个前提性概念。军事决定军事法的基本特性、主要内容和调整范围。军事是以国家为主体,军队为主要执行者,进行的战争准备和战争实施的事务。军事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军事社会关系和调控军事权的法律规范的总和。①我国对军事法的理解从我国军事法学创立至今,都以“大军事法观”为通说。军事法价值是军事法的内在价值,外显价值和形式价值的有机统一。军事法价值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国防利益价值;维护军事秩序价值;维护军人利益价值;体现和维护社会正义价值。②
  军事法学,是以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军事法制建设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阐明军事法基本理论间题的一门科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近几年来,在党和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推动下,在中央军委明确提出的“依法治军”方针指引下,军事法学的研究逐步兴起,并已初步确立了在我国法学领域中的应有地位。
  由于军事法学在国内外都属于一门正在建设中的新兴科学,因此,对该学科的定义、研究对象、体系、基本内容,以及研究军事现象的主要视角和方法等,都还未形成一个明确和成熟的结论。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更显得薄弱。但从目前研究的成果看,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我国军事法学的研究任务和目的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通过对构成军事法的军事法律(法规)及其军事法制建设现象的研究,概括出军事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任务、体系、本质、作用、特点和军事法产生、发展的规律,阐明军事法律关系及其主体、客体内容和特征、军事法与其他部门法、其他军事学科的联系和区别,以及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军事科学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等。同时,军事法学还要研究古今中外的军事法律制度和军事法制思想史、战争法等,从而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军事法制服务。
  自从1984年以来,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中国军事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其地位也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它在加强自身学科建设、论证重大军事法制建设项目以及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军事法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已经达成初步的共识,学科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学界讨论过的主要问题有:军事法的概念与特征、军事法学科属性和体系、军事法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军方针、军队与行政诉讼、战争法与国内军事法的关系等。在讨论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国学者明确地以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学为目标,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军情,着重考察了我国当代及历史上的军事法建设情况,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我国的军事法学著作既不完全同于苏联的军事法学,也不同于英美的军事法学,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体现了我国人民独特的理论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
  军事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整个军事法学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仍然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而在这一学科的建设过程中,研究方法的构建便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应当指出的是,凡有助于军事法学研究的科学有效的方法,均不应当拒斥,都可以运用。没有必要局限于一种或若干具体的方法。这是因为,军事法学所研究的军事法制是一种内容复杂、领域交叉、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广泛联结的立体现象,使用不同手段和采取不同角度对军事法制的不同侧面加以全方位考察,更有助于揭示其固有特征和规律。军事法学研究应当根据不同的课题范围,采用一定的科学有效的方法。”
  军事法学在倡导多角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放宽视野,学会从国际化的角度研究问题,这其中的关键一环就是要了解发达国家的军事法情况。这既是我国军事法学走向世界的需要,也是目前研究中的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我国目前已有的所有军事法著作对此问题的介绍都语焉不详。可以说,这方面的不足是我国军事法学的致命的弱点。建设走向世界的军事法学,绝不能闭起国门杜撰,并沾沾自喜于一得之见。这个问题现在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要采取切实而得力的措施,制定专项计划,收集西方主要国家的军事法资料,了解他们的军事法理论,对其进行研究。
  注释:
  ①张山新.《军事法概念新解》,载《当代法学》2006 年第1 期
  ②夏勇,汪保康.《军事法学[》,黄河出版1990年版
  参考文献:
  [1]唐炎.《国家军制学概说》,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
  [2]陈学会.《军事法学》,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版
  [3]周健.《军事法论纲》,海潮出版社2000年版
  [4]张建田,刘梅.《迈向法治——回望2001年我军军事法制建设》,《检察日报》,2002年10月10日
  [5]杨韧.《军事法研究的价值取向与方法论》.《武警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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