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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创新实践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为农民土地合作社创新实践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法与土地承包法的衔接,奠定土地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农民土地专业合作社在解决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法律地位、解决农业生产的风险、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经济利益实现的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