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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了鼓励农民利用房前屋后、五旁四坎、林隙地、非耕地发展种植、养殖乃至加工业、服务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绥阳县对全县两万农户1992年庭院经济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调查农户2850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9%,其中达到和基本达到农村庭院经济示范户标准的农户1047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0.65%,占调查农户的3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