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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在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作出了诸多调整,旨在推动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小企业的最佳组织形态。但在历经多年的市场检验之后,现行《公司法》的立法价值取向与公司分类模式存在偏差的问题逐渐凸显,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制度缺陷也饱受诟病,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未能涵盖所有的封闭公司,一人公司制度未能发挥制度价值,国有独资公司难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封闭公司制度差异、一人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制度缺陷已经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发展的桎梏,因此,重构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势在必行。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