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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税[2019]229号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市财政局、沈抚新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现就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