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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梁 欢) 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在南宁市召开全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建宏、副巡视员童俊,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曾纪芬出席会议。
会议介绍了全国和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情况,传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試行)》(桂政办发〔2011〕225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0号)和《关于规范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1号)三个政策文件的主要精神,并对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建宏在讲话中指出,下一步,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要认真开展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二要分类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三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四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会议介绍了全国和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情况,传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試行)》(桂政办发〔2011〕225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0号)和《关于规范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91号)三个政策文件的主要精神,并对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建宏在讲话中指出,下一步,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要认真开展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二要分类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三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四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