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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8日在重庆举办的“2006中国(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论坛”上.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起草人陈永杰提出:民营经济发展继晋江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等模式之后,重庆已具备打造民营经济“第五模式”的基础和条件。此言一出,所谓民营经济的“重庆模式”立即成为经济界、企业界关注热点。究竞什么是“重庆模式”?“重庆模式”的生命力、可移植性如何?“重庆模式”对同处于西部的其它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有何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