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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如何扎实有效地推进这一事业,是衡量我们党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也是我们党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课题。改革开放以来,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为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基层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作出策略上的选择。笔者认为这种策略选择主要体现在下述五个方面:
一、坚持“共治”的核心理念,确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思路
党的共治理念是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实践深入发展的思想前提。我们党领导推动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供入手的着力点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全党、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必须突破陈旧的思维观念,确立符合新时期时代条件和现实特征的思想观念。从现代国家的治理模式来看,一般可以分为阶级统治模式、混合模式和阶层共治模式三种类型。由单一阶级或少数几个阶级联合进行的阶级统治,大多出现在社会严重分化、阶级对立尖锐、阶级矛盾难以调和的特殊背景下。在一个社会结构复杂化、社会分层多元化,尤其是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竞相成长的现代社会中,阶层共治模式是最理想、也是最可行的国家治理模式。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面对当前我国日益向多元价值观并存、多元治理主体共治的现代社会迈进的趋势,无疑应当积极适应这种社会转型趋势,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主动放弃阶级斗争语境下“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要领导一切的一元化独占权力的思维,采取一种更加客观理性的视角来审视党的行动、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只有当我们党逐渐具有这种“向他者开放、对差异性的偏爱、对元叙事的反对和对已建立的秩序的颠覆”①的超然心态时,社会和公民才有可能与党和政府在相互依赖中共享权力,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分担公共治理的责任,实现对公共事务的良善管理。反之,如果党无视这种社会管理重心下移的现实,仍旧坚持党和政府单独配置资源,那么,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寸步难行。应当说,这方面我们党认识是很深刻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②这就预示着,随着“共治共建共享”成为指导党执政的主流理念,党和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逐渐实现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基层事务管理由政府单一主体向多中心治理的发展将不可遏制,我国城乡将逐渐呈现出治理共同参与、利益共同关心、资源共同分享、制度共同遵守的和谐景象。
二、推进党的工作方式向社会化转变,牢牢把握基层民主发展的主动权
党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是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深入发展的重要保证。与所有事物的发展一样,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也遵循“路径依赖”原理。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知道,我国基层民主发展基本上源于两种结构性力量,一种是基层社会自治的力量,另一种则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行政力量。党作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推动者、领导者和仲裁者,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程度和状况更多地要取决于党的决心、意志和行动。在这种情境下,党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方式,自然也就成了事关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就是党在没有行政权力依托的情况下,以因地制宜的组织架构,建立基层组织,实现党的影响力对社会的全覆盖;以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开展工作,凝聚群众,真正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进,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建立起来的庞大的社会组织系统基本被打破,代之而起的是一大批在财务、人员、职权、体制上独立于政府,不享有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使得国家对社会直接干预和控制的行政权力相对减弱,社会的自我组织性不断增强。③在这种态势下,党“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④,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式,用更具有弹性的社会化工作(如协商方式、帮助方式等)弥补行政化工作难以协调社会关系的缺陷。⑤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继续发展,社会的自我组织性在今后一段时间,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还将呈现不断发展的趋势,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也将明显上升。党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都是必然的事。与其被动适应,不如主动作为。就基层党组织而言,要改变基层党组织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观念,主动调整自身的设置、结构和功能,通过组织设置社区化、组织活动业余化、党务干部兼职化、功能作用弹性化,实现基层党组织结构功能的战略调整;改变基层党组织显性的“以我为主”的政治权力逻辑,向着尊重社会生活的逻辑转变,善于用平等的形式实现对民间组织的引导;改变基层党组织自上而下单向度的权力运作模式,向着具有一定自治性的组织转变,增强在民间组织之间活动的灵活性、吸引力和影响力。通过整合、规范、协调各种社会组织及社会关系,把千百万基层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党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坚强核心。
三、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团结合作,着力开掘基层民主发展新动力
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团结合作,是我们党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关键环节之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发挥各社会治理主体的整体功能。近年来日渐崛起的各类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发展中具有特殊优势,其重要作用不可低估。首先,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团结群众、提高群众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各类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由于具有民间性、自主性、志愿性、群众性等特点,对广大群众产生了极强的拉动效应。特别是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多、类型多、分布广、趣味性强、参与程序简化,具有广泛团聚群众的特殊优势,使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兴趣爱好的人群都能各得其所、各有所为、各享其乐,找到参与的平台和发挥作用的空间。其次,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由于具有自发自愿的特点,其内部凝聚力、组织归属感极强,群众在自己选择的组织中往往能自觉地遵守组织章程约束,愿意接受组织的民主管理,不存在异己意识,因此所有成员都能精心维护组织的团结和荣誉。虽然这些组织规模有限,但却像棋子把民众吸附到自治管理的棋盘上,按照基层民主规则,自觉遵守着各自的规范,通过其制度化功能,培养着公民的民主自治意识。第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实现社区民主自治有序化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基层民主追求的是基层有组织的参与、有序化的自治,要求有一个管理或自治的载体作依托。这个载体大量的是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像城市社区中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保护协会、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各种组织,无不成为社区成员有序参与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它们可以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社会动员,整合和影响组织成员的价值观及利益表达方式,向党和政府表达社情民意;另一方面,为组织成员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形式与渠道的多样性,保障了公民利益表达的畅通,起到解压阀的作用。实践证明,党不断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团结合作,对于完善基层民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积极性,拓宽党和群众的联系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四、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拓展基层民主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扩大公众政治参与是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和施行效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基石。首先,扩大公众政治参与,可减少政策上的流弊与领导干部的私欲,进而确保一个更可行及公平的决策。基于每个人知识有限,思维方法不同,群体智慧对于决策来说是比较优越和可靠的,因为这是经过众人参与、互补长短的情况下得出来的;同时,通过意见的交流,不但可以使个人的眼界得以开阔,而且个人的私欲亦得到调适,使政策依据群体的意愿而作出。其次,参与过程对个人的成长、思考的领域和方法都起着教育和锻炼等的作用。由于每个人都有同等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意愿,去考虑或批评别人观点,久而久之,通过讨论的过程和事后的反省,公民都会逐渐培养出独立和批判的思想,成为一个自觉个体。这一点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基础。再次,扩大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中公民的主体地位的确立。这有助于提醒政策执行主体尊重政策相对人的权利,并注意激发政策相对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和主动性,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和实际存在的强制性和人格侮辱等违背政策和法律的行为。还有助于改变政策研究和咨询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单向视角,而代之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视角,扩大政策研究和咨询的领域,并使研究成果能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⑥与此同时,广泛的社会参与可以填补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空白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党和政府无法、无力或无暇兼顾的问题,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往往能汇集社会力量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组织途径。如自然灾害救治、禁毒、群众心理救助、精神病患者康复、受虐儿童和妇女的保护及失业人群的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方面,广泛的社会参与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概言之,扩大社会参与,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既是发展基层民主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推进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党只有坚决保障人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扩大基层群众政治参与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自治制度,才能真正把广大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有序、和谐、文明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党员的社会参与对推进基层民主有着特殊的影响。党员也是公民,但比一般的公民更具有政治抱负和政治优势,其身份还标示着政治上的先进性。民众往往是通过党员产生对政党的认同感和支持政党的政策。党员的民主理念与民主行为影响着社会的民主状态和社会对政党的认同,党员对社会的基层民主有着重要的引导和楷模作用。党员发挥这种作用的前提条件在于党员自身在民主行为能力上必须具备自觉性和先进性。为此,党员不仅需要在基层进行民主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操练,而且需要积极介入社区民间组织的各种民主活动。
五、创新基层党组织选举机制,努力构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结合点
用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创新来带动人民民主,是党的一贯主张,而逐步扩大直选范围,将广受关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人事选举权交付广大党员和群众,则是找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点。
近些年来,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方式的改革创新中,从前阶段的“两票制”(群众投信任票,党员投选举票),发展到近期普遍推行的“公推直选”(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体现出执政理念和执政机制的创新:从突出强调党内民主,发展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效衔接、相互促进与相互保障。从选举过程上看,具有群众和党员参与量大面广的特点,突破了以往只在党内进行选举的局限性,在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的同时,让广大党员有机会真实地实践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选举结果来看,这样选出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代表大多数党员的意愿,而且也能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扩大了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从实践效果来看,由于经过认真严肃的选举程序安排,在竞争机制的约束下,当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显著增强,为兑现选举时的承诺,他们必须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而有利于处理好向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尽管“公推直选”等方式还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但其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尤其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上,体现出将民主执政与民意基础融为一体的创新,这是意义深远的有益尝试。
注释:
①〔美〕戴维·约翰·法默尔:《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2页。
②④《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9、29页。
③谢黎萍:《中国共产党社会化工作方式的历史实践及其启示》,《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第9期。
⑤张虎祥:《基层党的工作社会化方式研究——兼与行政化工作方式相比较》,《上海党史与党建》2005年第7期。
⑥孙元君:《关于公民参与的几点认识》,《行政论坛》2006年第6期。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工系教授
■ 责任编辑:晏蔚青
一、坚持“共治”的核心理念,确立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思路
党的共治理念是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实践深入发展的思想前提。我们党领导推动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供入手的着力点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全党、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必须突破陈旧的思维观念,确立符合新时期时代条件和现实特征的思想观念。从现代国家的治理模式来看,一般可以分为阶级统治模式、混合模式和阶层共治模式三种类型。由单一阶级或少数几个阶级联合进行的阶级统治,大多出现在社会严重分化、阶级对立尖锐、阶级矛盾难以调和的特殊背景下。在一个社会结构复杂化、社会分层多元化,尤其是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竞相成长的现代社会中,阶层共治模式是最理想、也是最可行的国家治理模式。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面对当前我国日益向多元价值观并存、多元治理主体共治的现代社会迈进的趋势,无疑应当积极适应这种社会转型趋势,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主动放弃阶级斗争语境下“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要领导一切的一元化独占权力的思维,采取一种更加客观理性的视角来审视党的行动、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只有当我们党逐渐具有这种“向他者开放、对差异性的偏爱、对元叙事的反对和对已建立的秩序的颠覆”①的超然心态时,社会和公民才有可能与党和政府在相互依赖中共享权力,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分担公共治理的责任,实现对公共事务的良善管理。反之,如果党无视这种社会管理重心下移的现实,仍旧坚持党和政府单独配置资源,那么,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寸步难行。应当说,这方面我们党认识是很深刻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②这就预示着,随着“共治共建共享”成为指导党执政的主流理念,党和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逐渐实现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基层事务管理由政府单一主体向多中心治理的发展将不可遏制,我国城乡将逐渐呈现出治理共同参与、利益共同关心、资源共同分享、制度共同遵守的和谐景象。
二、推进党的工作方式向社会化转变,牢牢把握基层民主发展的主动权
党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是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深入发展的重要保证。与所有事物的发展一样,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也遵循“路径依赖”原理。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知道,我国基层民主发展基本上源于两种结构性力量,一种是基层社会自治的力量,另一种则是各级党和政府的行政力量。党作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推动者、领导者和仲裁者,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程度和状况更多地要取决于党的决心、意志和行动。在这种情境下,党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方式,自然也就成了事关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就是党在没有行政权力依托的情况下,以因地制宜的组织架构,建立基层组织,实现党的影响力对社会的全覆盖;以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有效地开展工作,凝聚群众,真正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进,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建立起来的庞大的社会组织系统基本被打破,代之而起的是一大批在财务、人员、职权、体制上独立于政府,不享有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使得国家对社会直接干预和控制的行政权力相对减弱,社会的自我组织性不断增强。③在这种态势下,党“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④,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式,用更具有弹性的社会化工作(如协商方式、帮助方式等)弥补行政化工作难以协调社会关系的缺陷。⑤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继续发展,社会的自我组织性在今后一段时间,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还将呈现不断发展的趋势,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也将明显上升。党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都是必然的事。与其被动适应,不如主动作为。就基层党组织而言,要改变基层党组织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观念,主动调整自身的设置、结构和功能,通过组织设置社区化、组织活动业余化、党务干部兼职化、功能作用弹性化,实现基层党组织结构功能的战略调整;改变基层党组织显性的“以我为主”的政治权力逻辑,向着尊重社会生活的逻辑转变,善于用平等的形式实现对民间组织的引导;改变基层党组织自上而下单向度的权力运作模式,向着具有一定自治性的组织转变,增强在民间组织之间活动的灵活性、吸引力和影响力。通过整合、规范、协调各种社会组织及社会关系,把千百万基层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使党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坚强核心。
三、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团结合作,着力开掘基层民主发展新动力
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团结合作,是我们党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关键环节之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发挥各社会治理主体的整体功能。近年来日渐崛起的各类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发展中具有特殊优势,其重要作用不可低估。首先,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团结群众、提高群众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各类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由于具有民间性、自主性、志愿性、群众性等特点,对广大群众产生了极强的拉动效应。特别是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多、类型多、分布广、趣味性强、参与程序简化,具有广泛团聚群众的特殊优势,使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兴趣爱好的人群都能各得其所、各有所为、各享其乐,找到参与的平台和发挥作用的空间。其次,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由于具有自发自愿的特点,其内部凝聚力、组织归属感极强,群众在自己选择的组织中往往能自觉地遵守组织章程约束,愿意接受组织的民主管理,不存在异己意识,因此所有成员都能精心维护组织的团结和荣誉。虽然这些组织规模有限,但却像棋子把民众吸附到自治管理的棋盘上,按照基层民主规则,自觉遵守着各自的规范,通过其制度化功能,培养着公民的民主自治意识。第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实现社区民主自治有序化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基层民主追求的是基层有组织的参与、有序化的自治,要求有一个管理或自治的载体作依托。这个载体大量的是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像城市社区中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保护协会、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协会等各种组织,无不成为社区成员有序参与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它们可以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社会动员,整合和影响组织成员的价值观及利益表达方式,向党和政府表达社情民意;另一方面,为组织成员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形式与渠道的多样性,保障了公民利益表达的畅通,起到解压阀的作用。实践证明,党不断加强与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团结合作,对于完善基层民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实践的积极性,拓宽党和群众的联系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四、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拓展基层民主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扩大公众政治参与是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和施行效果的必然要求,也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基石。首先,扩大公众政治参与,可减少政策上的流弊与领导干部的私欲,进而确保一个更可行及公平的决策。基于每个人知识有限,思维方法不同,群体智慧对于决策来说是比较优越和可靠的,因为这是经过众人参与、互补长短的情况下得出来的;同时,通过意见的交流,不但可以使个人的眼界得以开阔,而且个人的私欲亦得到调适,使政策依据群体的意愿而作出。其次,参与过程对个人的成长、思考的领域和方法都起着教育和锻炼等的作用。由于每个人都有同等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意愿,去考虑或批评别人观点,久而久之,通过讨论的过程和事后的反省,公民都会逐渐培养出独立和批判的思想,成为一个自觉个体。这一点是基层民主发展的基础。再次,扩大公民参与,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中公民的主体地位的确立。这有助于提醒政策执行主体尊重政策相对人的权利,并注意激发政策相对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感和主动性,减少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和实际存在的强制性和人格侮辱等违背政策和法律的行为。还有助于改变政策研究和咨询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单向视角,而代之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视角,扩大政策研究和咨询的领域,并使研究成果能直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⑥与此同时,广泛的社会参与可以填补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空白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党和政府无法、无力或无暇兼顾的问题,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往往能汇集社会力量找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组织途径。如自然灾害救治、禁毒、群众心理救助、精神病患者康复、受虐儿童和妇女的保护及失业人群的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方面,广泛的社会参与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概言之,扩大社会参与,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既是发展基层民主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推进基层民主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党只有坚决保障人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扩大基层群众政治参与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自治制度,才能真正把广大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有序、和谐、文明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党员的社会参与对推进基层民主有着特殊的影响。党员也是公民,但比一般的公民更具有政治抱负和政治优势,其身份还标示着政治上的先进性。民众往往是通过党员产生对政党的认同感和支持政党的政策。党员的民主理念与民主行为影响着社会的民主状态和社会对政党的认同,党员对社会的基层民主有着重要的引导和楷模作用。党员发挥这种作用的前提条件在于党员自身在民主行为能力上必须具备自觉性和先进性。为此,党员不仅需要在基层进行民主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操练,而且需要积极介入社区民间组织的各种民主活动。
五、创新基层党组织选举机制,努力构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结合点
用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创新来带动人民民主,是党的一贯主张,而逐步扩大直选范围,将广受关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人事选举权交付广大党员和群众,则是找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点。
近些年来,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方式的改革创新中,从前阶段的“两票制”(群众投信任票,党员投选举票),发展到近期普遍推行的“公推直选”(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体现出执政理念和执政机制的创新:从突出强调党内民主,发展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效衔接、相互促进与相互保障。从选举过程上看,具有群众和党员参与量大面广的特点,突破了以往只在党内进行选举的局限性,在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的同时,让广大党员有机会真实地实践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选举结果来看,这样选出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代表大多数党员的意愿,而且也能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扩大了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从实践效果来看,由于经过认真严肃的选举程序安排,在竞争机制的约束下,当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显著增强,为兑现选举时的承诺,他们必须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从而有利于处理好向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尽管“公推直选”等方式还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但其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尤其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上,体现出将民主执政与民意基础融为一体的创新,这是意义深远的有益尝试。
注释:
①〔美〕戴维·约翰·法默尔:《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2页。
②④《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9、29页。
③谢黎萍:《中国共产党社会化工作方式的历史实践及其启示》,《上海党史与党建》2006年第9期。
⑤张虎祥:《基层党的工作社会化方式研究——兼与行政化工作方式相比较》,《上海党史与党建》2005年第7期。
⑥孙元君:《关于公民参与的几点认识》,《行政论坛》2006年第6期。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工系教授
■ 责任编辑:晏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