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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一书最早地系统阐述了法家的治国思想,书里有许多关于"法"的定义,比如说:"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悬命也"。古今中外的经典法律含义界定中体现出的工具性特点:非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包括本源论、本体论、作用论。无不管是从什么样的角度出发,对法的本质有怎样不同的理解,但这些定义中有一个部分是相同的,就是法具有的调解人类社会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