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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经过修订后的第三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随后,党中央、国务院又相继出台了若干个关于民办教育规范和发展的文件,这些文件确立了民办教育在教育格局中的地位,并指出了未來几年的发展方向;回答了人民的关切,对教育资本化引起的教育内卷乱象提出了解决办法及清晰具体的指导。
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民办教育的无序化现象将会得到抑制,进而形成一个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完整的社会主义义务教育体系和良好的教育秩序。
多年来,校园中的资本逐利行为使“德”无从而立,强调知识传承的应试教学使“全面发展”成为空话,使家长们陷于焦虑而无法保持平常心。“规范和发展”着眼于教育公平和教育的优化,旨在营造出一个使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文化环境,使立德树人的育人方针转化成计划和行动。
“规范和发展”是个统一体,没有规范的发展会出现乱象,缺少发展眼光的规范会使教育止步不前。规范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规范的目的,“规范+发展”才会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在其他教育治理措施的配套下,“规范+发展”才会对扭转应试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产生一定的杠杆撬动作用。
一、民办教育的规范和发展
“规范和发展”是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政策指针。其法理依据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教育中的政府主体责任,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格局。
民办教育大力扩张始于1997年,当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4%,城镇流动人口激增,带来了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难的压力,在此时代背景下,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办学的政策应运而生。而今,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在4%以上,老百姓的教育需求已经从解决“入学难”变成了“上优质学校”。民办教育在发展初期因为缺少成熟完善的管理制度,办学者的教育背景和教师的专业水平也缺乏应有的门槛限制和有效管理,其商业动机与学生家庭的教育财力负担之间失去了应有的互相制约和平衡,导致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之间、家庭和家庭之间激烈内卷,从而使教育的问题衍生成为民生问题。由此,把人民之所需变成政府之所想,“规范和发展”民办教育,就是政府对人民的教育需求的回应。
“规范”是让民办教育从规模扩张转到内涵发展上来,作为补充角色的民办教育必须限定在一定数量内。对民办义务教育进行规模控制的重点是民办义务教育中的“公参民”学校。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分别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部近日召开的“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工作会议指出: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关系国家教育体系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关系公平有序教育格局的构建,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9月14日,教育部有关领导在《中国教育报》上发表的文章《厘清民办教育“规范管理”模糊认识》中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拥有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同时享受民办学校收费、招生等方面的有利条件,成为公办、民办两头好处均占的“假民办”,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形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区域教育生态。
对民办义务教育进行规模控制的另一个重点是不具备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教育品质低下的学校,除了少数可以整改到位的,都要实行“退出”。 “规范”应该落脚于“发展”,“规范”不仅是为了保证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更是为了“发展”民办教育。只有优质的民办教育才会和公办教育发生互动和借鉴,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多样化办学内涵不在“多”,而在共生,共生可以保持教育的活力。
同时,“民转公”不是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的“收割”,若盲目地把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资格且又办得好的民办学校转为公办,显然是对“规范和发展”方针的误读。“民转公”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只有精准领悟中央的政策精神,才会做好可以预见到未来“发展”的“规范”工作。
二、把民办学校办成名校
国家提倡多样化办学,多样化办学虽然办学主体不同,但都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五育”并举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办学出发点,育人目标是一致的。多种办学主体的存在为教育注入了发展活力,既保证了大众的受教育权利,又尽可能满足了少数人的教育需求,为他们提供了选择的机会,体现了国际上普遍认可的价值理念。公办学校是义务教育的主体,民办学校是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这种主次有别、作用有异的共生关系构成了中国的教育格局,这种格局对凸现教育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并由此强化公民的教育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规范和发展”就是为了把民办教育办成优质教育,把民办学校办成名校。公办、民办只要是优质学校,都是地方的名片,无论是姓公还是姓民,都一样有助于地方的人才培养,都一样能促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当下和今后,民办学校更要以“减轻作业负担、减小校外补习压力”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改变教学理念,重视学生的身心协同发展和思维的发展,深度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使“双减”落到实处,最终发展成为具有教育影响力的学校。
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民办教育的无序化现象将会得到抑制,进而形成一个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完整的社会主义义务教育体系和良好的教育秩序。
多年来,校园中的资本逐利行为使“德”无从而立,强调知识传承的应试教学使“全面发展”成为空话,使家长们陷于焦虑而无法保持平常心。“规范和发展”着眼于教育公平和教育的优化,旨在营造出一个使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文化环境,使立德树人的育人方针转化成计划和行动。
“规范和发展”是个统一体,没有规范的发展会出现乱象,缺少发展眼光的规范会使教育止步不前。规范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规范的目的,“规范+发展”才会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在其他教育治理措施的配套下,“规范+发展”才会对扭转应试教育、推进素质教育产生一定的杠杆撬动作用。
一、民办教育的规范和发展
“规范和发展”是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政策指针。其法理依据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教育中的政府主体责任,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格局。
民办教育大力扩张始于1997年,当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44%,城镇流动人口激增,带来了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难的压力,在此时代背景下,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办学的政策应运而生。而今,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在4%以上,老百姓的教育需求已经从解决“入学难”变成了“上优质学校”。民办教育在发展初期因为缺少成熟完善的管理制度,办学者的教育背景和教师的专业水平也缺乏应有的门槛限制和有效管理,其商业动机与学生家庭的教育财力负担之间失去了应有的互相制约和平衡,导致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之间、家庭和家庭之间激烈内卷,从而使教育的问题衍生成为民生问题。由此,把人民之所需变成政府之所想,“规范和发展”民办教育,就是政府对人民的教育需求的回应。
“规范”是让民办教育从规模扩张转到内涵发展上来,作为补充角色的民办教育必须限定在一定数量内。对民办义务教育进行规模控制的重点是民办义务教育中的“公参民”学校。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分别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部近日召开的“公参民”学校规范治理工作会议指出: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关系国家教育体系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关系公平有序教育格局的构建,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9月14日,教育部有关领导在《中国教育报》上发表的文章《厘清民办教育“规范管理”模糊认识》中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拥有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同时享受民办学校收费、招生等方面的有利条件,成为公办、民办两头好处均占的“假民办”,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形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区域教育生态。
对民办义务教育进行规模控制的另一个重点是不具备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参差不齐、教育品质低下的学校,除了少数可以整改到位的,都要实行“退出”。 “规范”应该落脚于“发展”,“规范”不仅是为了保证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更是为了“发展”民办教育。只有优质的民办教育才会和公办教育发生互动和借鉴,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多样化办学内涵不在“多”,而在共生,共生可以保持教育的活力。
同时,“民转公”不是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的“收割”,若盲目地把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资格且又办得好的民办学校转为公办,显然是对“规范和发展”方针的误读。“民转公”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只有精准领悟中央的政策精神,才会做好可以预见到未来“发展”的“规范”工作。
二、把民办学校办成名校
国家提倡多样化办学,多样化办学虽然办学主体不同,但都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五育”并举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办学出发点,育人目标是一致的。多种办学主体的存在为教育注入了发展活力,既保证了大众的受教育权利,又尽可能满足了少数人的教育需求,为他们提供了选择的机会,体现了国际上普遍认可的价值理念。公办学校是义务教育的主体,民办学校是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这种主次有别、作用有异的共生关系构成了中国的教育格局,这种格局对凸现教育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并由此强化公民的教育意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规范和发展”就是为了把民办教育办成优质教育,把民办学校办成名校。公办、民办只要是优质学校,都是地方的名片,无论是姓公还是姓民,都一样有助于地方的人才培养,都一样能促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当下和今后,民办学校更要以“减轻作业负担、减小校外补习压力”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改变教学理念,重视学生的身心协同发展和思维的发展,深度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使“双减”落到实处,最终发展成为具有教育影响力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