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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老子思想对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以及历代治国者治理国家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老子思想最重要的两个观念是“道”与“德”。“尊道贵德”是老子思想的核心。构建和谐社会应以“尊道贵德”为基石,以“道法自然”观念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行无为而治促进政治的和谐发展;用“和同”观念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致虚”、“守静”调整身心,快乐生活。
关键词 老子 尊道贵德 和谐 和谐社会
《道德经》堪称“万经之王”,其思想博大精深,自韩非开创解老先河以来,历代学者研究不断,著述如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内容涵盖政治,哲学,历史,文化等各个方面,非常丰富。现在正值中华民族精神崛起,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更需要从民族文化的源头去寻根。《道德经》是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财富,其思想的光辉一直照耀古今。现代社会,如果能将老子“尊道贵德”思想进行普及,应用于世,这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尊道贵德”是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石
“和”作为传统理念和思维方式,不少人把它视为儒家的专利,而实际上先秦诸子,对于“和谐”的观念都一致的力加倡导,尤其是老子。由于老子在世界的矛盾冲突观察中,是着眼于从彼此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来把握事物存在的,所以他的“和”的观念显得更加强烈,并由此衍生成“和谐”的思维方式。据陈鼓应先生的统计,“和”字在《道德经》书中“凡八见,同于《论语》”。但老子之“和”的中心是围绕着“道”而展开的。
老子首先将“道”与“德”视为“和谐”的存有。认为“和谐”是“道”和“德”存在的最佳状态,它是创生人和万物的直接源泉和动力。要把握“道”与“德”就必须首先理解和感悟“和谐”。老子认为“道”与“德”的终极性、超越性并不包括自然界在内的各种具体事物相隔绝;相反,“道”依赖于自身的往复循环运动产生出万事万物时又内在于其中,因而使宇宙万物呈现出“和谐”的状态。
老子也称“道”为“一”。他认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即,得“一”而“和谐”,不得“一”情况就会相反。
因此,要想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高举“尊道贵德”的旗帜。所以老子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意思就是只要坚持了“道”与“德”,积极倡导“尊道贵德”的社会风尚,以道德治国,按照“道”和“德”的要求和原则办事,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坚持“尊道贵德”,构建和谐社会
1、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因为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又是靠自然供养而生存和发展的。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无一不是源于自然的恩赐。但是当前大气污染、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和病毒肆虐等威胁人类健康与生命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一切又是人类活动造成的。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相信科学和人类理性的力量,另一方面又要对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进行深刻的反思,汲取老子“尊道贵德”思想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部分内容的内涵。
“尊道贵德”,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生态思想的核心与根本规律。宇宙万物的生成根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的演化动力来源于自然,人始终是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类可以依循道的自然本性,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方面按照“自然”的方式对待自然。从道的层面看,人与万物同属于一个家园,构成了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系统,人类对自然所做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这个系统。另一方面要懂得尊重自然。老子的“道”和“德”是一种尊重生命和自然的伦理观,它要求人类的活动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老子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必须遵循自然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而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干涉它。这无疑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论。
2、要构建和谐社会,其次必须保障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即政治的和谐。没有安定和谐的政治环境,就会导致社会动乱家国不宁,更谈不上社会和谐。因此,老子特别重视政治和谐,认为要实现政治和谐就必须坚持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无为”是“道”的根本法则,是“道”的“德性”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政治上,应当效法“道”的自然无为,实行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即是指不加主观意志顺应自然。按照自然本来的面目,本有的法则不加主观妄为去治理万物,这就是无为而治。所以老子说:“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是老子所提倡的无为思想的真谛所在。为此,老子说:“圣人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因此“无为”原则用之于治理国家人民,就是顺应和辅助着人民自己去发展。
老子的无为政治思想,特别提倡不能扰民伤民。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治大国不可扰民,就如煎小鱼不可常扰一样,决不能朝令夕改,烦琐扰民。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还包括爱惜民力不去做无功之事,“治人事天,莫若啬。夫为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这也就是说,治人和事天,最高的原则就是去掉那些不必要的巧智妄为而实行顺应自然民力的无为而治。
老子既强调“治人事天,莫若啬”,尽量做到不费或少费精力,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结果,那么究竟应该怎样“为”呢?老子认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治理社会国家应该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解决于未发生问题之前。要懂得“未兆易谋”的道理,而决不能等到问题闹大了再去治理。
3、和谐社会不仅需要以政治和谐为保障,而且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和谐的内部环境,即人与人的关系。如果人与人之间相互角力,相互消耗,尔虞我诈,争权夺利,那社会和谐的力量就会消耗在内部斗争中,社会的和谐发展就无从谈起。 老子对于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和同”的观念,“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行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行而贱。故为天下贵。”在这里,老子把“和同”视为“道”的重要内容,并认为遵循这种“道”有利于消除纷争,有利于超脱亲疏、利害和贵贱,因此为天下人所推崇。由此看来,合作能形成整体优势化解矛盾和冲突,因此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应该采用“和同”的方式。
在老子看来,要保证“和同”境界的实现,最重要的是采取守信、守柔等处世方式来化解矛盾冲突。他在《道德经》第十七章中讲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在这里就阐述了柔能克刚,柔能胜强的道理,说明守柔比刚强更利于实现“和同”,更有利于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摩擦,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4、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有适宜的内部发展环境,更需要人自身的和谐。如果没有人自身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发展就不能得以实现。
老子从“尊道贵德”角度出发,认为如果人自己能坚持“致虚”,“守静”就能实现自身的和谐。
老子认为宇宙间的万物皆在变动之中,这些自然现象的变化与“常道”相对比都是短暂而不长久的。老子从世界万物的变化,感叹人生的无常,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正因为人生是无常的,因此老子提醒人们不要在短暂的物欲满足中沉沦,“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游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就是说人的感官接收到的知觉都是短暂的欲望满足,这些物质上的知觉会蒙蔽人的心灵,引发人的追求之心,让人的心情无法平静。而物质的追求往往只能获得短暂的满足,因此会扰乱人的心智,使得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这也正是人心无法平静的原因。所以,老子认为应该学习圣人,追求生存的基本需求即可,去除对于物质欲望的追求。老子提出了:“致虚极,守静笃”的观念,以促进人自身的和谐。
“致虚”就是消除心智的作用,去除心机和成见的限制,以恢复心灵的空明;“守静”则是沉静下来,免除情欲和外物的干扰。通过“致虚”、“守静”可以使人免除外在之诱惑的吸引,去除执念和私心的限制,进而恢复空明、沉静的状态。
而这种“致虚”、“守静”的修养工夫,乃是一种内在的修为。个人通过自主性的回返追求素、朴的价值,便能去除过多的物质欲望。只有“致虚”、“守静”才是合于“尊道贵德”的价值观。老子认为人可以通过内在 “致虚”、“守静”的修养,追求与“道”相通的价值。这种内在的修养,其实是返回与人自身之中,顺应自然的自我本性所有的价值取向。这也就是实现人自身和谐的基本方法。
老子的“尊道贵德”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建立与发展密切相关。无论是“道法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无为而治,促进政治的和谐;是“和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和谐;还是“致虚”、“守静”以实现人自身的和谐,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胡适.中国哲学史[M].中华书局,1998:365.
[2]老耳.道德经[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23,67,108.
[3]罗炽,简定玉,李太平,陈会林.中国德育思想史纲[M].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83.
[4]罗根泽.管子探源[M].岳麓书社,2010:69.
[5]任继愈.老子绎读[M].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113.
[6]田云刚,张元洁.老子人本思想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07.
[7]张岱年.论老子的本体论[J].社会科学战线,1994 (1).
[8]蒙培元.“道”的境界—老子哲学的深层意蕴[J].中国社会科学,1996 (1).
关键词 老子 尊道贵德 和谐 和谐社会
《道德经》堪称“万经之王”,其思想博大精深,自韩非开创解老先河以来,历代学者研究不断,著述如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内容涵盖政治,哲学,历史,文化等各个方面,非常丰富。现在正值中华民族精神崛起,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更需要从民族文化的源头去寻根。《道德经》是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财富,其思想的光辉一直照耀古今。现代社会,如果能将老子“尊道贵德”思想进行普及,应用于世,这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尊道贵德”是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石
“和”作为传统理念和思维方式,不少人把它视为儒家的专利,而实际上先秦诸子,对于“和谐”的观念都一致的力加倡导,尤其是老子。由于老子在世界的矛盾冲突观察中,是着眼于从彼此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来把握事物存在的,所以他的“和”的观念显得更加强烈,并由此衍生成“和谐”的思维方式。据陈鼓应先生的统计,“和”字在《道德经》书中“凡八见,同于《论语》”。但老子之“和”的中心是围绕着“道”而展开的。
老子首先将“道”与“德”视为“和谐”的存有。认为“和谐”是“道”和“德”存在的最佳状态,它是创生人和万物的直接源泉和动力。要把握“道”与“德”就必须首先理解和感悟“和谐”。老子认为“道”与“德”的终极性、超越性并不包括自然界在内的各种具体事物相隔绝;相反,“道”依赖于自身的往复循环运动产生出万事万物时又内在于其中,因而使宇宙万物呈现出“和谐”的状态。
老子也称“道”为“一”。他认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即,得“一”而“和谐”,不得“一”情况就会相反。
因此,要想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高举“尊道贵德”的旗帜。所以老子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意思就是只要坚持了“道”与“德”,积极倡导“尊道贵德”的社会风尚,以道德治国,按照“道”和“德”的要求和原则办事,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
二、坚持“尊道贵德”,构建和谐社会
1、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必须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因为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又是靠自然供养而生存和发展的。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无一不是源于自然的恩赐。但是当前大气污染、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和病毒肆虐等威胁人类健康与生命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一切又是人类活动造成的。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相信科学和人类理性的力量,另一方面又要对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进行深刻的反思,汲取老子“尊道贵德”思想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部分内容的内涵。
“尊道贵德”,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生态思想的核心与根本规律。宇宙万物的生成根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的演化动力来源于自然,人始终是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类可以依循道的自然本性,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方面按照“自然”的方式对待自然。从道的层面看,人与万物同属于一个家园,构成了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系统,人类对自然所做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这个系统。另一方面要懂得尊重自然。老子的“道”和“德”是一种尊重生命和自然的伦理观,它要求人类的活动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老子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必须遵循自然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而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干涉它。这无疑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论。
2、要构建和谐社会,其次必须保障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即政治的和谐。没有安定和谐的政治环境,就会导致社会动乱家国不宁,更谈不上社会和谐。因此,老子特别重视政治和谐,认为要实现政治和谐就必须坚持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无为”是“道”的根本法则,是“道”的“德性”的主要内容。因此在政治上,应当效法“道”的自然无为,实行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即是指不加主观意志顺应自然。按照自然本来的面目,本有的法则不加主观妄为去治理万物,这就是无为而治。所以老子说:“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是老子所提倡的无为思想的真谛所在。为此,老子说:“圣人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因此“无为”原则用之于治理国家人民,就是顺应和辅助着人民自己去发展。
老子的无为政治思想,特别提倡不能扰民伤民。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治大国不可扰民,就如煎小鱼不可常扰一样,决不能朝令夕改,烦琐扰民。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还包括爱惜民力不去做无功之事,“治人事天,莫若啬。夫为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这也就是说,治人和事天,最高的原则就是去掉那些不必要的巧智妄为而实行顺应自然民力的无为而治。
老子既强调“治人事天,莫若啬”,尽量做到不费或少费精力,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结果,那么究竟应该怎样“为”呢?老子认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治理社会国家应该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解决于未发生问题之前。要懂得“未兆易谋”的道理,而决不能等到问题闹大了再去治理。
3、和谐社会不仅需要以政治和谐为保障,而且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和谐的内部环境,即人与人的关系。如果人与人之间相互角力,相互消耗,尔虞我诈,争权夺利,那社会和谐的力量就会消耗在内部斗争中,社会的和谐发展就无从谈起。 老子对于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和同”的观念,“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行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行而贱。故为天下贵。”在这里,老子把“和同”视为“道”的重要内容,并认为遵循这种“道”有利于消除纷争,有利于超脱亲疏、利害和贵贱,因此为天下人所推崇。由此看来,合作能形成整体优势化解矛盾和冲突,因此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应该采用“和同”的方式。
在老子看来,要保证“和同”境界的实现,最重要的是采取守信、守柔等处世方式来化解矛盾冲突。他在《道德经》第十七章中讲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在这里就阐述了柔能克刚,柔能胜强的道理,说明守柔比刚强更利于实现“和同”,更有利于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摩擦,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4、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有适宜的内部发展环境,更需要人自身的和谐。如果没有人自身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发展就不能得以实现。
老子从“尊道贵德”角度出发,认为如果人自己能坚持“致虚”,“守静”就能实现自身的和谐。
老子认为宇宙间的万物皆在变动之中,这些自然现象的变化与“常道”相对比都是短暂而不长久的。老子从世界万物的变化,感叹人生的无常,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正因为人生是无常的,因此老子提醒人们不要在短暂的物欲满足中沉沦,“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游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就是说人的感官接收到的知觉都是短暂的欲望满足,这些物质上的知觉会蒙蔽人的心灵,引发人的追求之心,让人的心情无法平静。而物质的追求往往只能获得短暂的满足,因此会扰乱人的心智,使得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这也正是人心无法平静的原因。所以,老子认为应该学习圣人,追求生存的基本需求即可,去除对于物质欲望的追求。老子提出了:“致虚极,守静笃”的观念,以促进人自身的和谐。
“致虚”就是消除心智的作用,去除心机和成见的限制,以恢复心灵的空明;“守静”则是沉静下来,免除情欲和外物的干扰。通过“致虚”、“守静”可以使人免除外在之诱惑的吸引,去除执念和私心的限制,进而恢复空明、沉静的状态。
而这种“致虚”、“守静”的修养工夫,乃是一种内在的修为。个人通过自主性的回返追求素、朴的价值,便能去除过多的物质欲望。只有“致虚”、“守静”才是合于“尊道贵德”的价值观。老子认为人可以通过内在 “致虚”、“守静”的修养,追求与“道”相通的价值。这种内在的修养,其实是返回与人自身之中,顺应自然的自我本性所有的价值取向。这也就是实现人自身和谐的基本方法。
老子的“尊道贵德”思想,与和谐社会的建立与发展密切相关。无论是“道法自然”,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无为而治,促进政治的和谐;是“和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和谐;还是“致虚”、“守静”以实现人自身的和谐,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胡适.中国哲学史[M].中华书局,1998:365.
[2]老耳.道德经[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23,67,108.
[3]罗炽,简定玉,李太平,陈会林.中国德育思想史纲[M].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83.
[4]罗根泽.管子探源[M].岳麓书社,2010:69.
[5]任继愈.老子绎读[M].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113.
[6]田云刚,张元洁.老子人本思想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07.
[7]张岱年.论老子的本体论[J].社会科学战线,1994 (1).
[8]蒙培元.“道”的境界—老子哲学的深层意蕴[J].中国社会科学,199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