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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本质上体现为不同的“审美”体验,二者的划分依据并非反映在美学风格、视觉场面、成本投资、明星阵容上,而是体现在电影生态格局中有关“审美”定位的功能取向上。大凡有关美学风格、视觉场面等“技术参数”的讨论最终都会陷入一个界限模糊的悖论之中,而审美取向与审美功能则具有相对清晰的指代内涵——不同话语权力和文本认同基础上的审美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