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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法律维权是社会的进步,打官司者谁都希望胜诉,从实践看,部分民工打官司存在以下误区:
1、重理轻证据。有的民工到法院诉讼,总认为自己有理,而对方是在耍赖。当法庭要求起诉的民工举证时,民工往往证据空空,或者孤证无法印证。当诉讼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被驳回或败诉时,则满腹牢骚说法官枉法裁判。
2、忽视诉讼时效。有的民工在人身或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由于不懂或忽视诉讼时效,认为理在我这里,啥时与你论理,权在我手中。岂不知,忽视诉讼时效,盲目诉讼,其结果不是撤诉,就是败诉。
3、过分依赖代理人。不少民工把花钱请的代理人视为“神仙”,诚然,目前诉讼代理人队伍总体不错,但也有个别法律工作者为取得案件代理权,迎合当事人告状心理,常大包大揽拍胸口乱表态,结果是“庸医误人”,既输官司,又加重当事人经济负担。
4、个别民工爱夸大事实。为获得高额赔偿,一些人一旦身体受到伤害,便小病大养,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张口要价惊人。法院是依据法律规定认定相关费用的。夸大事实者往往得不偿失。
5、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法院推行告知当事人打官司可能承担胜诉或败诉的风险,还要承担虽胜诉也可能得不到实际利益的风险等多种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有的当事人对诉讼风险估计不足,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6、热衷于拉关系“走后门”。不论当原告还是做被告,热衷于通过亲友找办案法官说情,如此既浪费时间,又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审案秩序。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找谁也白搭。
7、愿判不愿调。一些民工当事人认为,官司输赢求的是一个说法,若法官进行调解,则把接受调解看成是向对方低头、示弱,结果有的当事人虽拿到了判决书,却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实现自己的诉求。
1、重理轻证据。有的民工到法院诉讼,总认为自己有理,而对方是在耍赖。当法庭要求起诉的民工举证时,民工往往证据空空,或者孤证无法印证。当诉讼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被驳回或败诉时,则满腹牢骚说法官枉法裁判。
2、忽视诉讼时效。有的民工在人身或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由于不懂或忽视诉讼时效,认为理在我这里,啥时与你论理,权在我手中。岂不知,忽视诉讼时效,盲目诉讼,其结果不是撤诉,就是败诉。
3、过分依赖代理人。不少民工把花钱请的代理人视为“神仙”,诚然,目前诉讼代理人队伍总体不错,但也有个别法律工作者为取得案件代理权,迎合当事人告状心理,常大包大揽拍胸口乱表态,结果是“庸医误人”,既输官司,又加重当事人经济负担。
4、个别民工爱夸大事实。为获得高额赔偿,一些人一旦身体受到伤害,便小病大养,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张口要价惊人。法院是依据法律规定认定相关费用的。夸大事实者往往得不偿失。
5、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法院推行告知当事人打官司可能承担胜诉或败诉的风险,还要承担虽胜诉也可能得不到实际利益的风险等多种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有的当事人对诉讼风险估计不足,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6、热衷于拉关系“走后门”。不论当原告还是做被告,热衷于通过亲友找办案法官说情,如此既浪费时间,又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审案秩序。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找谁也白搭。
7、愿判不愿调。一些民工当事人认为,官司输赢求的是一个说法,若法官进行调解,则把接受调解看成是向对方低头、示弱,结果有的当事人虽拿到了判决书,却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实现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