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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是日本在华北地区建立的傀儡政权,它存在时间不长,但在当时造成的影响很大,给中华民族尤其是冀东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河北省国家档案馆馆藏珍贵档案资料——《冀东政府成立周年纪念专刊》,是在冀东政府成立一周年之际,由殷汝耕组织编纂出版的,是其为自己歌功颂德的纪念书籍,字里行间充分暴露了该政府亲日卖国的丑恶罪行。
20世纪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占我国东北后,又立即把侵略矛头指向华北地区乃至全中国。1933年春天,日本大举进攻长城沿线的主要隘口,中国驻守长城沿线的军队进行了英勇抵抗,但国民党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竟派代表与日本签定了卖国的《塘沽协定》,从而为日军进一步侵占华北敞开了大门。《塘沽协定》签订以后,由于中国人民的不断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尚未准备充分、与英美帝国主义为争夺中国权益而造成它们之间的矛盾加剧等因素,使得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统治并不稳固,因此,日本侵华的政策开始发生明显变化,由“以军事占领为主,政治侵略为辅”改为“以政治侵略为主,武装占领为辅”,也就是策划“华北五省自治”(“华北五省”是指山东、山西、绥远、察哈尔、河北)。
1933年9月时,国民党政府批准将冀东划分为蓟密、滦榆两个区,分别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铭分任公署专员。陶尚铭因不顺从日本,遭日方排斥辞职。而作为亲日派的殷汝耕则由日方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因此,冀东地区实际上是日本人通过殷汝耕而控制的。为配合日方“华北五省自治”的阴谋,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联合冀东各地一批亲日分子致电攻击南京政府内外政策,要求实现“华北自治”。11月23日,殷又在天津日租界召集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等人参加的会议上密商“自治”,24日,殷在通州召集非军事区各县及宝坻、香河、昌平县县长,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临时会议,于当晚发表脱离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宣言,通电全国,宣称“自本日起,脱离中央宣布自治,举联省之先声,以谋东洋之和平。”25日,召开“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会上宣布由殷汝耕、张庆余、张砚田、李海天、李允声、王厦材、池宗墨、殷体新、赵雷等九人为委员,殷汝耕自任委员长。后来,“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打着“自治”旗号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为继伪满洲国之后第二个在日本帝国主义卵翼下的汉奸傀儡政权。
图1是登在专刊上殷汝耕的照片。专刊是这样为其立传的:氏姓殷,名汝耕,号亦农,现年四十八岁,浙江平阳县人,生于前清光绪十五年,先世多显宦,为温州望族。幼聪慧过人,读书过目成诵。甲辰年后科举既废,各显士子纷纷东渡留学以期变法自强,岁乙巳氏,年方十七即赴日预备日语,越三年戊申考入第一高等预科,翌年考入鹿儿岛第七高等工科。当时留学界愤清室专制,大半主张革命氏,亦于是年正式加入同盟会,辛亥、武昌起义随黄兴守汉阳为氏实行参加革命工作之始,民国元年南京政府成立黄长陆军,氏赴沪任改组国民党事,二年赴北平为国民党办对日外交,旋因宋教仁被刺,讨袁军,偕居正白逾桓等守吴淞炮台,复与河海鸣、柏文蔚等守南京,所谓第二次革命。氏实为中坚份子之一。南京失败后再赴日本入早稻田大学专攻政治经济。民国五年毕业归国,值袁死黎继,恢复参众两院,汤化龙任氏为众院秘书。翌年受中国银行委托赴日调查金融。民国七年护法政府成立,任氏为驻日委员。八年唐绍仪代表西南赴日接洽外交,全恃氏为之赞襄擘画。九年回国,氏以革命尚未成熟,乃从事实业,计划以裕民生,在江苏阜宁县创办新农垦植公司,张謇时资其谋划。民国十三年春复渡日考察,是年冬应唐继尧之聘赴滇任财政顾问。十四年秋赴平任关税会议顾问,是年冬参加郭松龄倒张之役任外交处长,筹谋帷幄,与林长民有一时瑜亮之目,郭氏失败后张索氏甚急,终免于难。十五年冬回沪奔走自治运动,组织苏浙皖三省联合会以树声援,并在九江、汉口、南昌、庐山一带为国民革命军从事秘密工作,长江流域得以迅速收复,得氏赞助为多。十六年黄郛为上海市市长,氏任秘书,蒋中正下野原拟赴美,氏任赴日疏通之责,乃东渡未几,蒋再起,其间樽俎折冲惟氏是赖。翌年黄郛长外交,氏被任为驻日特派员,济案处处荆棘,氏奔走陈说,后任航政司长,然南京政府一切对日外交无不咨询取决于氏。二十一年上海中日交涉紧张,氏以私人资格接洽转圆,淞沪协定成立氏任淞沪战区接管委员会委员长,凇沪得以迅速收回,主权无损。二十二年黄郛北上邀氏相助,塘沽协定后收回战区,旋任蓟密区督察专员兼滦榆区督察专员。民国二十四年徇二十二县人民之请,组织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公推为政务长官,为冀东政府最高领袖。
据史料记载,殷汝耕曾留学日本,毕业于东京早稻田大学经济系,娶日本女子为妻,通过其妻与日本军政界取得联系。1916年回国,先在北洋时期的国会中任秘书,后转南方军政府任驻日特派员,1928年5月,日本在济南制造了“五·三惨案”。由殷汝耕负责对外交涉,他采取妥协退让的政策,遭
图5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办公室
图6冀东政府礼堂
(二)(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文武简任人员姓名表)
民政厅长:张仁蠡、财政厅长:赵从懿、教育厅长:刘云笙、建设厅长:王厦材、实业厅长:殷体新、秘书处长:陈会栻、外交处长:王润贞、保安处长:刘宗纪、参事:叶雨衡、禁烟总局局长:刘友惠、货物查验所长:李垣、保安第一总队长:张庆余、保安第二总队长:张砚田、保安第三总队长:李允声、保安第四总队长:韩则信。从以上人员表中大致可以看出冀东政府成立周年时政府的机构和组成情况。
(三)专刊的后半部分为民政、保安、财政等部门总结自政府成立一年以来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并附各项统计。从中不难看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充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完全听命、依附于日本的丑恶行径,同时,我们也看到该政府虽存在时间不长,但政府机构及各方面职能比较健全,其制定的各项条例规章比较完善。在这里,重点介绍保安和民政两项内容。(摘录原文)
保安概论
各国通例,军备为对外而设,地方治安全赖警察维持,除内乱暴动等事变外,对内鲜有用兵者,故常备军额均不甚多,我国军阀怯于公战,勇于私拥兵自卫,多多益善,各县岁入大半为军费所消耗其它政费无出,则不惜竭泽而渔以取偿于民,致造成今日全国农村破产现象,言之滋堪痛心。我政府志切自治,自当一反军阀所为,决不增添一兵一卒以加重人民负担,故首将各县警务加以整理,将各县团防加以改编,藉达以警率团,以团辅警之目的。至于保安队,系根据协定成立。在河北省政府统辖时代,即已分驻战区各县担任剿匪工作。我政府昌言防共既需保有相当兵力接收此项保安队以资调遣,谁日不宜惟此项。保安队原分五总队。第一、二两总队系河北省政府于十四、十八两旅中抽编而成,人数足额,枪支齐全,素质较优。第三、四、五总队系将救国军李石两部改编而成,编制歧异分子复杂,驾驭较难,欲期整顿。自非先将各总队之编制、服装、武器、训练等项逐一改良不可,改良步骤由调查而计划,由计划而实行,次第更革渐使就范,是乃一定不易之原则。兹将各种措施经过略举如下:
1、实地视察
2、计划改编非战区保安队人数,塘沽协定原限制为一万五千人,而五总队各编制不同,实际人数已超过此限制甚多。本政府志在防共自治,力避量的扩充而图质的增进。故决计实行改编,惟对于编遣人员如无适当容纳办法恐流为盗匪贻害地方,几经集议,始定下列方针:(1)以原有之五个总队改编为四个总队,另编一教导总队附以干部训练所。(2)各总队之编制人数相等,均区分为区队、大队、中队及特种兵三中队。(3)教导总队之编制与它总队同,惟第二区队系以重机关枪及野山炮大队编成,不设特种兵。(4)教导总队特为划一军事教育而设,凡已受完全教育之部队即拨补各总队之空缺空额,以免各总队自由补充之弊。
3、实行改编以第一二两总队原有人数编足二千五百名,其余人员拨编于教导总队内,其第三四五总队原有人数编足,若部队不足者由他部队归并拨补,亦编成两总队。各总队官长按照新定编制额定人员,在原有人员内择优录用,其余人员即为编余,凡编余人员在原编制册内有名者均有安置或原薪入学,或委以名义,册内无名者一律给薪两月资遣回籍。
4、统一教育
5、设立训练所 各总队官长学历不齐,有保定军官毕业者、有讲武堂教导队毕业者、有由行伍提升者,以此类官长充当干部如不加以训练何能整齐划一?况近年武器日有进步,军事知识亟须提高方足顺应潮流。欲增进此项军事知识,尤非设立教育机关聘请专门人才更番训练不可。此外并招考中学毕业学生授以下级干部教育,备将来宫长新陈代谢之用。
6、审定教材
7、统一武器
8、厘定薪饷
9、任免
10、退休 中国军队官佐向无退职恩给制度,殊与现代列强优待军人办法不合,今为刷新军队精神计,业已规定《官佐退休年限及退职恩给条例》,俾军队新陈代谢常保朝气,而退职官佐亦得受政府恩给聊娱晚景。此项制度既与公私两有裨益,自颁布实行以示鼓励。
11、抚恤 12、清理积欠13、规定造送预计算书 14、订定服装保存年限 15、订立修械所军械库服装库
16、防匪 冀东各县匪风素炽,自划作非战区后正式军队悉数退出,股匪乘机窃发,绑抢烧杀无所不为。自保安队成立分驻各县与地方团警协力痛剿后,匪势虽稍减,然因统辖于河北省政府,指挥不甚合宜,仍未能根株尽绝。自本政府成立以来保安队改归本政府统辖,指挥如意,督剿甚力。如消灭黄花岗股匪而匪首多数被擒,肃清地方不良份子并将保安队内之行为不检形迹可疑者悉数淘汰,因之匪无所恃,渐皆畏法敛迹。
17、兵力分配 第一总队现分驻于宝坻、香河、通县附近及昌平、怀柔、顺义一带,第二总队现分驻于三河、玉田、蓟县、遵化一带,第三总队现分驻于昌黎、滦县、临榆、抚宁、卢龙、迁安、乐亭一带,第四总队现分驻于塘沽、北塘、宁河、开平、唐山、古冶一带。
18、营房建设计划
19、军法 查本政府成立以来,关于审核盗匪及办理共党案件,于民国二十五年初始划归保 安处兼管,而各县队于交接伊始多未能依法呈送,结至九月三十日止共审核盗匪案一百六十六件,办理共党案六件,其中四案之共犯均经自首开释,一案交由通县县政府审理,一案解回天津市公安局法办。至禁烟禁毒案件自本年四月十二日奉令归保安处审核,结至九月三十日止共审核禁烟案四十九件,禁毒案一百二十五件,均已分别结束,但经本府发回复审判决再呈审核者,亦并前案以一案计算。
民政概论之整理警团
警察推行政务维持治安,保卫团辅助警力所不及保卫地方,均为行政上重要机构。以前各县局办理未臻完善,警则经费无着、人员腐化、组织欠缺,团则土劣把持、事权分离、指挥不灵。本政府成立以来首谋整理,先派员分赴各县调查实况以为改进张本,筹备警团干部教练所并附设教导队以改良官警素质,订定各项规章,确定编制经费标准范围以提高待遇充实组织。现已次第实行,计七月份整顿者通县、滦县、丰润、迁安、怀柔五县及唐山、山海关、塘沽三直辖警务局,八月份整顿者遵化、乐亭、密云三县,预定本年底可全部改组完毕。关于警官之登庸则举办县警务局长注册及中级委任警官注册,以公开储备入材。现任县警务局长合格者即予分别委任试署其资格,虽有未合而办事尚无贻误者亦准予代理,暂与合格者同等待遇,将来即以办理此次整理警团案是否得力作最后之考核,一面严定奖惩章程,随时派员实地视察以课殿最。对于现任中级警宫,除审核资格认真考成外,并拟分期传询以资甄别。对于初级警宫亦严限资格以杜各县滥用,藉以提高警官之地位与人民之信仰。至各县保卫团总团部及队部则一律裁撤常备丁,尽本年内分期改编为警官队,又制定各县保卫团编组规程,由各县长警务局长督各分局长巡官及各乡镇长负责编练,藉收以警率团、以团辅警之效。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军队占领了华北,冀东伪政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1937年7月29日发生了通州事件,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驻通县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的率领下,于7月29日反正,将驻通县城内的日本侵略军一个中队及特务机关人员等400多人全部歼灭,并活捉汉奸殷汝耕,收复通县。通州事件之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迁移至唐山,1938年2月1日被并入王克敏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自此结束了其可耻的汉奸伪政权统治。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只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扶植的几个汉奸傀儡卖国政权中的一个,可想而之,当时的中国处在怎样的水深火热之中: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们大片国土,残酷奴役和杀害中国人民,疯狂掠夺中国的资源和财产,严重侵犯和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削弱了中国的统一程度。莫忘国耻,我们牢记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那些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助日为虐、充当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工具的汉奸的卖国罪行。
20世纪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武装侵占我国东北后,又立即把侵略矛头指向华北地区乃至全中国。1933年春天,日本大举进攻长城沿线的主要隘口,中国驻守长城沿线的军队进行了英勇抵抗,但国民党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竟派代表与日本签定了卖国的《塘沽协定》,从而为日军进一步侵占华北敞开了大门。《塘沽协定》签订以后,由于中国人民的不断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尚未准备充分、与英美帝国主义为争夺中国权益而造成它们之间的矛盾加剧等因素,使得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统治并不稳固,因此,日本侵华的政策开始发生明显变化,由“以军事占领为主,政治侵略为辅”改为“以政治侵略为主,武装占领为辅”,也就是策划“华北五省自治”(“华北五省”是指山东、山西、绥远、察哈尔、河北)。
1933年9月时,国民党政府批准将冀东划分为蓟密、滦榆两个区,分别设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铭分任公署专员。陶尚铭因不顺从日本,遭日方排斥辞职。而作为亲日派的殷汝耕则由日方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因此,冀东地区实际上是日本人通过殷汝耕而控制的。为配合日方“华北五省自治”的阴谋,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联合冀东各地一批亲日分子致电攻击南京政府内外政策,要求实现“华北自治”。11月23日,殷又在天津日租界召集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等人参加的会议上密商“自治”,24日,殷在通州召集非军事区各县及宝坻、香河、昌平县县长,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临时会议,于当晚发表脱离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宣言,通电全国,宣称“自本日起,脱离中央宣布自治,举联省之先声,以谋东洋之和平。”25日,召开“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会上宣布由殷汝耕、张庆余、张砚田、李海天、李允声、王厦材、池宗墨、殷体新、赵雷等九人为委员,殷汝耕自任委员长。后来,“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打着“自治”旗号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为继伪满洲国之后第二个在日本帝国主义卵翼下的汉奸傀儡政权。
图1是登在专刊上殷汝耕的照片。专刊是这样为其立传的:氏姓殷,名汝耕,号亦农,现年四十八岁,浙江平阳县人,生于前清光绪十五年,先世多显宦,为温州望族。幼聪慧过人,读书过目成诵。甲辰年后科举既废,各显士子纷纷东渡留学以期变法自强,岁乙巳氏,年方十七即赴日预备日语,越三年戊申考入第一高等预科,翌年考入鹿儿岛第七高等工科。当时留学界愤清室专制,大半主张革命氏,亦于是年正式加入同盟会,辛亥、武昌起义随黄兴守汉阳为氏实行参加革命工作之始,民国元年南京政府成立黄长陆军,氏赴沪任改组国民党事,二年赴北平为国民党办对日外交,旋因宋教仁被刺,讨袁军,偕居正白逾桓等守吴淞炮台,复与河海鸣、柏文蔚等守南京,所谓第二次革命。氏实为中坚份子之一。南京失败后再赴日本入早稻田大学专攻政治经济。民国五年毕业归国,值袁死黎继,恢复参众两院,汤化龙任氏为众院秘书。翌年受中国银行委托赴日调查金融。民国七年护法政府成立,任氏为驻日委员。八年唐绍仪代表西南赴日接洽外交,全恃氏为之赞襄擘画。九年回国,氏以革命尚未成熟,乃从事实业,计划以裕民生,在江苏阜宁县创办新农垦植公司,张謇时资其谋划。民国十三年春复渡日考察,是年冬应唐继尧之聘赴滇任财政顾问。十四年秋赴平任关税会议顾问,是年冬参加郭松龄倒张之役任外交处长,筹谋帷幄,与林长民有一时瑜亮之目,郭氏失败后张索氏甚急,终免于难。十五年冬回沪奔走自治运动,组织苏浙皖三省联合会以树声援,并在九江、汉口、南昌、庐山一带为国民革命军从事秘密工作,长江流域得以迅速收复,得氏赞助为多。十六年黄郛为上海市市长,氏任秘书,蒋中正下野原拟赴美,氏任赴日疏通之责,乃东渡未几,蒋再起,其间樽俎折冲惟氏是赖。翌年黄郛长外交,氏被任为驻日特派员,济案处处荆棘,氏奔走陈说,后任航政司长,然南京政府一切对日外交无不咨询取决于氏。二十一年上海中日交涉紧张,氏以私人资格接洽转圆,淞沪协定成立氏任淞沪战区接管委员会委员长,凇沪得以迅速收回,主权无损。二十二年黄郛北上邀氏相助,塘沽协定后收回战区,旋任蓟密区督察专员兼滦榆区督察专员。民国二十四年徇二十二县人民之请,组织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公推为政务长官,为冀东政府最高领袖。
据史料记载,殷汝耕曾留学日本,毕业于东京早稻田大学经济系,娶日本女子为妻,通过其妻与日本军政界取得联系。1916年回国,先在北洋时期的国会中任秘书,后转南方军政府任驻日特派员,1928年5月,日本在济南制造了“五·三惨案”。由殷汝耕负责对外交涉,他采取妥协退让的政策,遭
图5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办公室
图6冀东政府礼堂
(二)(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文武简任人员姓名表)
民政厅长:张仁蠡、财政厅长:赵从懿、教育厅长:刘云笙、建设厅长:王厦材、实业厅长:殷体新、秘书处长:陈会栻、外交处长:王润贞、保安处长:刘宗纪、参事:叶雨衡、禁烟总局局长:刘友惠、货物查验所长:李垣、保安第一总队长:张庆余、保安第二总队长:张砚田、保安第三总队长:李允声、保安第四总队长:韩则信。从以上人员表中大致可以看出冀东政府成立周年时政府的机构和组成情况。
(三)专刊的后半部分为民政、保安、财政等部门总结自政府成立一年以来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并附各项统计。从中不难看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充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完全听命、依附于日本的丑恶行径,同时,我们也看到该政府虽存在时间不长,但政府机构及各方面职能比较健全,其制定的各项条例规章比较完善。在这里,重点介绍保安和民政两项内容。(摘录原文)
保安概论
各国通例,军备为对外而设,地方治安全赖警察维持,除内乱暴动等事变外,对内鲜有用兵者,故常备军额均不甚多,我国军阀怯于公战,勇于私拥兵自卫,多多益善,各县岁入大半为军费所消耗其它政费无出,则不惜竭泽而渔以取偿于民,致造成今日全国农村破产现象,言之滋堪痛心。我政府志切自治,自当一反军阀所为,决不增添一兵一卒以加重人民负担,故首将各县警务加以整理,将各县团防加以改编,藉达以警率团,以团辅警之目的。至于保安队,系根据协定成立。在河北省政府统辖时代,即已分驻战区各县担任剿匪工作。我政府昌言防共既需保有相当兵力接收此项保安队以资调遣,谁日不宜惟此项。保安队原分五总队。第一、二两总队系河北省政府于十四、十八两旅中抽编而成,人数足额,枪支齐全,素质较优。第三、四、五总队系将救国军李石两部改编而成,编制歧异分子复杂,驾驭较难,欲期整顿。自非先将各总队之编制、服装、武器、训练等项逐一改良不可,改良步骤由调查而计划,由计划而实行,次第更革渐使就范,是乃一定不易之原则。兹将各种措施经过略举如下:
1、实地视察
2、计划改编非战区保安队人数,塘沽协定原限制为一万五千人,而五总队各编制不同,实际人数已超过此限制甚多。本政府志在防共自治,力避量的扩充而图质的增进。故决计实行改编,惟对于编遣人员如无适当容纳办法恐流为盗匪贻害地方,几经集议,始定下列方针:(1)以原有之五个总队改编为四个总队,另编一教导总队附以干部训练所。(2)各总队之编制人数相等,均区分为区队、大队、中队及特种兵三中队。(3)教导总队之编制与它总队同,惟第二区队系以重机关枪及野山炮大队编成,不设特种兵。(4)教导总队特为划一军事教育而设,凡已受完全教育之部队即拨补各总队之空缺空额,以免各总队自由补充之弊。
3、实行改编以第一二两总队原有人数编足二千五百名,其余人员拨编于教导总队内,其第三四五总队原有人数编足,若部队不足者由他部队归并拨补,亦编成两总队。各总队官长按照新定编制额定人员,在原有人员内择优录用,其余人员即为编余,凡编余人员在原编制册内有名者均有安置或原薪入学,或委以名义,册内无名者一律给薪两月资遣回籍。
4、统一教育
5、设立训练所 各总队官长学历不齐,有保定军官毕业者、有讲武堂教导队毕业者、有由行伍提升者,以此类官长充当干部如不加以训练何能整齐划一?况近年武器日有进步,军事知识亟须提高方足顺应潮流。欲增进此项军事知识,尤非设立教育机关聘请专门人才更番训练不可。此外并招考中学毕业学生授以下级干部教育,备将来宫长新陈代谢之用。
6、审定教材
7、统一武器
8、厘定薪饷
9、任免
10、退休 中国军队官佐向无退职恩给制度,殊与现代列强优待军人办法不合,今为刷新军队精神计,业已规定《官佐退休年限及退职恩给条例》,俾军队新陈代谢常保朝气,而退职官佐亦得受政府恩给聊娱晚景。此项制度既与公私两有裨益,自颁布实行以示鼓励。
11、抚恤 12、清理积欠13、规定造送预计算书 14、订定服装保存年限 15、订立修械所军械库服装库
16、防匪 冀东各县匪风素炽,自划作非战区后正式军队悉数退出,股匪乘机窃发,绑抢烧杀无所不为。自保安队成立分驻各县与地方团警协力痛剿后,匪势虽稍减,然因统辖于河北省政府,指挥不甚合宜,仍未能根株尽绝。自本政府成立以来保安队改归本政府统辖,指挥如意,督剿甚力。如消灭黄花岗股匪而匪首多数被擒,肃清地方不良份子并将保安队内之行为不检形迹可疑者悉数淘汰,因之匪无所恃,渐皆畏法敛迹。
17、兵力分配 第一总队现分驻于宝坻、香河、通县附近及昌平、怀柔、顺义一带,第二总队现分驻于三河、玉田、蓟县、遵化一带,第三总队现分驻于昌黎、滦县、临榆、抚宁、卢龙、迁安、乐亭一带,第四总队现分驻于塘沽、北塘、宁河、开平、唐山、古冶一带。
18、营房建设计划
19、军法 查本政府成立以来,关于审核盗匪及办理共党案件,于民国二十五年初始划归保 安处兼管,而各县队于交接伊始多未能依法呈送,结至九月三十日止共审核盗匪案一百六十六件,办理共党案六件,其中四案之共犯均经自首开释,一案交由通县县政府审理,一案解回天津市公安局法办。至禁烟禁毒案件自本年四月十二日奉令归保安处审核,结至九月三十日止共审核禁烟案四十九件,禁毒案一百二十五件,均已分别结束,但经本府发回复审判决再呈审核者,亦并前案以一案计算。
民政概论之整理警团
警察推行政务维持治安,保卫团辅助警力所不及保卫地方,均为行政上重要机构。以前各县局办理未臻完善,警则经费无着、人员腐化、组织欠缺,团则土劣把持、事权分离、指挥不灵。本政府成立以来首谋整理,先派员分赴各县调查实况以为改进张本,筹备警团干部教练所并附设教导队以改良官警素质,订定各项规章,确定编制经费标准范围以提高待遇充实组织。现已次第实行,计七月份整顿者通县、滦县、丰润、迁安、怀柔五县及唐山、山海关、塘沽三直辖警务局,八月份整顿者遵化、乐亭、密云三县,预定本年底可全部改组完毕。关于警官之登庸则举办县警务局长注册及中级委任警官注册,以公开储备入材。现任县警务局长合格者即予分别委任试署其资格,虽有未合而办事尚无贻误者亦准予代理,暂与合格者同等待遇,将来即以办理此次整理警团案是否得力作最后之考核,一面严定奖惩章程,随时派员实地视察以课殿最。对于现任中级警宫,除审核资格认真考成外,并拟分期传询以资甄别。对于初级警宫亦严限资格以杜各县滥用,藉以提高警官之地位与人民之信仰。至各县保卫团总团部及队部则一律裁撤常备丁,尽本年内分期改编为警官队,又制定各县保卫团编组规程,由各县长警务局长督各分局长巡官及各乡镇长负责编练,藉收以警率团、以团辅警之效。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军队占领了华北,冀东伪政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1937年7月29日发生了通州事件,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驻通县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的率领下,于7月29日反正,将驻通县城内的日本侵略军一个中队及特务机关人员等400多人全部歼灭,并活捉汉奸殷汝耕,收复通县。通州事件之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迁移至唐山,1938年2月1日被并入王克敏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自此结束了其可耻的汉奸伪政权统治。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只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扶植的几个汉奸傀儡卖国政权中的一个,可想而之,当时的中国处在怎样的水深火热之中: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们大片国土,残酷奴役和杀害中国人民,疯狂掠夺中国的资源和财产,严重侵犯和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削弱了中国的统一程度。莫忘国耻,我们牢记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那些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助日为虐、充当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工具的汉奸的卖国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