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本文缘起2006年4月13日央行发布的“五号公告”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机遇,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同年4月17日,央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又联合颁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业务准入、投资额度和汇兑、资金流出入与信息披露与监管等方面提供了基本的规范框架。